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公布●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查询●苏州市拆迁计划。
购买居住权的房子拆迁,居住权人可以获得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一、失踪人口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1、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如失踪人员具有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代替其领取征地补偿款;如没有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其失踪,由法院确定财产代管人,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其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失踪人口可以分配补偿款吗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征地补偿方案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的,因此各地答征地补偿方案不一致,建议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了解相关的征地补偿方案。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般情况下,工厂拆迁的流程如下:
1、颁发拆迁许可证,这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
2、发布拆迁公告,说明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
3、厂房拆迁补偿,按国家和当地政策补偿。
拆迁公司需要资质如下:
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4、设立拆迁公司还要经过拆迁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此外如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要符合公司法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
具体到各个省市,还会有不同的规定,受托拆迁单位以北京市为例,受托拆迁单位共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2)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3)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20个。
2、二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2)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3)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0个。二级受托拆迁单位不得承接300户以上的房屋拆迁业务。
3、三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6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
(2)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拆迁公司办理资格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验资证明;
5、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房屋拆迁专职工作人员名册和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等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1,《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对于1983年5月25日前,单独存在的无房屋产权证房屋,其所有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住宅房屋,按原房屋实测的建筑面积的70%予以补偿安置。1983年5月25日之后,未经批准在该房屋上加建的两层以上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2,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拆迁管理办或者区、县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程序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安置用房、过渡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市、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或市辖县人民政府分别责成市拆迁管理办、区县房屋拆迁及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强制拆迁,也可由市拆迁管理办或区、县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拆迁范围内调查;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等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2、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不能买卖。拆迁公告后房屋是不能买卖的。因为拆迁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征收方根据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冻结期处于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产不能进行出售、更名等行为。
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情况下买了拆迁安置房,那么主要看购房合同是怎么写的,如果写的是商品房,还有合同有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就不可能变成拆迁安置房,如果变成了拆迁安置房,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到法院告开发商。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种类和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2、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
3、申领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公告;
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实施拆迁。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形式
实施城市房屋拆迁,有两种形式:
1.自行拆迁,即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拆迁业务知识。
2.委托拆迁,即拆迁人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即拆迁单位)进行房屋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成为被委托人。
●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最新
●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查询
●苏州市拆迁计划
●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公布
●苏州拆迁信息
●苏州2022拆迁
●苏州最新拆迁公告
●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查询
●江苏苏州拆迁撤并计划名单
●2021苏州拆迁计划
●苏州拆迁计划多久可以拆一次(苏州拆迁计划多久可以拆一次啊)
●苏州拆迁计划最新消息新闻(苏州拆迁计划最新消息新闻发布会)
●苏州拆迁计划2023年份公告(苏州拆迁计划2023年份公告最新)
●苏州拆迁计划2023年份公布(苏州拆迁计划2023年份公布了吗)
●苏州拆迁最新消息2024公布(苏州拆迁最新消息2024公布了吗)
●苏州拆迁最新消息2024年(苏州拆迁最新消息2024年11月份)
来源:头条-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苏州拆迁计划公示名单最新
投稿:郝瑞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