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签字后赔偿款2026,拆迁赔偿款签字后还需要哪些流程呢,法律主观:不需要。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 拆迁补偿款 存入指定银行
不需要。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 拆迁补偿款 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签了字协议就生效了,如果有欺骗误导,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认为显失公平,将该协议撤销。
一、拆迁协议签订以后被拿走修改怎么办
签过字的协议不要让拆迁方全部拿走。正常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相对安全的方式应当是,拆迁双方将协商约定的所有条件落实到协议纸面上,由各方当场签字盖章,并各自保留一份有各方签章的协议原件。
这样是为了保证被拆迁人手中留有在法律上能够得到认可的拆迁协议文本原件,避免协议在被拿走后被拆迁方单方擅自修改,也避免被拆迁人想要围绕拆迁协议展开权利救济时缺乏证据支持。
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会将被拆迁人签字后的协议全部带走,甚至要求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事后再根据拆迁方的单方需要修改填充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最终形成的拆迁协议文本很可能与当初拆迁双方协商一致的拆迁补偿条件等约定内容相去很远,无法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并会对被拆迁人后续的维权工作造成阻碍。
因此,被拆迁人尽量不要让拆迁方将已经签字的全部的拆迁协议带走,起码要保留一份协议原件,以确保协议内容与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一致,并为被拆迁人事后要求拆迁方履约留下充分的证据支持。
其次,如果无法阻拦拆迁方将协议带走,一定要保留协商一致内容的相关证据。很多都是拆迁方以将被拆迁人签字的协议带回盖章,盖章完毕后会将协议送回的理由将协议原件全部从被拆迁人手中骗走。等到协议再回到被拆迁人手中时,心细的被拆迁人就会发现,其中有些条款和自己当初签订时有所不同了。
二、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中,在公布补偿安置方案后,往往征收方就会组织村民签订补偿协议了,一般是每一户的户主签字。领取补偿款时如果是以转账的形式支付到银行卡账户,就不需要再签字确认,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直接支付就可以了;如果是现场发放现金,那么通常是每一户的户主签字就可以领取了。如果户主本人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签字,可以委托家庭其他成员签字,这是允许的。当然领取农村拆迁款的时候最好能够户主本人去签字,避免被人冒签或是冒领补偿款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协议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完成协议的签署,拆迁协议如果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且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拆迁人承诺的补偿条件,尤其是合同条款中落实的,基本都能实现,但一切以防万一。在签订合同时,也要防范可能出现的“万一”,即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一个角度,我们也从合同条款的角度督促拆迁人尽快履行合同。签了字协议就生效了,如果有欺骗误导,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认为显失公平,将该协议撤销。签过字的协议不要让拆迁方全部拿走。正常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相对安全的方式应当是,拆迁双方(实践中有可能涉及第三方)将协商约定的所有条件落实到协议纸面上,由各方当场签字盖章,并各自保留(至少)一份有各方签章的协议原件。这样是为了保证被拆迁人手中留有在法律上能够得到认可的拆迁协议文本原件,避免协议在被拿走后被拆迁方单方擅自修改,也避免被拆迁人想要围绕拆迁协议展开权利救济时缺乏证据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赔偿协议是受被征收人委托而签字的,征收补偿协议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征收补偿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
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收补偿纠纷怎么维权
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法律分析:1.拆迁协议只有房主签字才有效。2.依据拆迁协议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3.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国务院下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赔偿款签字后还需要哪些流程呢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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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6拆迁赔偿签字后赔偿款给谁,拆迁签字了补偿款下不来怎么办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戴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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