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拆迁赔偿2026,乌海公租房在哪里申请,法律主观:镇海区公租房在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或在户口所在、居住证所在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申请。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递交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符合条件即可领取备案回执单。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
镇海区公租房在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或在户口所在、居住证所在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申请。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递交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符合条件即可领取备案回执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法律主观:义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具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2、申请人在义乌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3、申请人名下在义乌没有所属房产;4、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义乌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主观:镇海区公租房在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或在户口所在、居住证所在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申请。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递交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符合条件即可领取备案回执单。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五条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法律主观:呼和浩特申请公租房区分户籍,具体如下:一、本市户籍申请人:(一)申请人员条件:1、年满18周岁。2、本市无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不超过3010元)。4、低保户:有承租能力者,未享受过廉租房。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一)申请人员条件:1、年满18周岁。2、本市无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4、呼市居住两年以上,工作相对稳定,达一年以上。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要求也会发生变化,具体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主观: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有乌鲁木齐常住户口;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
法律客观:《乌鲁木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三)无住房或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四)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市、区(县)人民政府、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前款第二项规定限制。
一、乌兰察布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二、乌兰察布市申请公租房的方法
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度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知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道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乌兰察布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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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王冬铭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