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拆迁赔偿2025,晋江拆迁规划相关文件,法律分析:《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中批复了晋江市2019年的征地拆迁规划。法律依据:《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
法律分析:《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中批复了晋江市2019年的征地拆迁规划。
法律依据:《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 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同意征收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其他农用地1.0411公顷,高坑村水田1.24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1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07公顷,溪边村其他农用地0.017公顷,洋埭村水田16.8913公顷、林地0.2406公顷、其他农用地5.525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7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927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5.9914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法律分析: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同意征收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其他农用地1.0411公顷,高坑村水田1.24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1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07公顷,溪边村其他农用地0.017公顷,洋埭村水田16.8913公顷、林地0.2406公顷、其他农用地5.525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7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927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5.9914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中批复了晋江市2019年的征地拆迁规划。
法律依据:
《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 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同意征收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其他农用地1.0411公顷,高坑村水田1.24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1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07公顷,溪边村其他农用地0.017公顷,洋埭村水田16.8913公顷、林地0.2406公顷、其他农用地5.525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7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927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5.9914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法律分析:西园街道将继续推进临时搭盖图斑的复核工作,集中力量推动攻坚拆除整改。同时,由相关社区及时跟进后续建筑渣土清理,防止“回潮”,并加大腾空土地的美化和综合利用力度,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与长效管理相辅相成、同步推进,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以晋新路以东及滨江商务区为主的约25平方公里的区域,新区包含了鞋纺城、第二体育中心、滨江商务区、品牌工业城、鞋都片区等多个重点建设片区。
2、鞋都片区改建项目:是晋江市委、市政府“五大片区”项目之一,为带动晋江中心市区城东片区商业氛围整体提升,打造一个繁荣的宜居片区,鞋都片区引进了“新城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
3、鞋纺城:将助力晋江从“中国鞋都”到“世界鞋都”的转型升级,形成鞋纺专业市场、总部商务区、商业休闲区、现代工业园区之间的联动互补,打造智慧新区、产业新区、生态新区“三位一体”的晋东新区。
4、滨江商务区:规划功能集商务、会展、生活、购物、休闲、文体活动于一体,将建成晋江乃至泉州第一的总部经济区(CBD),形成“总部企业集聚、科技含量高、现代服务业发达、功能配套齐全、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总部经济集聚区。
5、品牌工业城:将规划建成集鞋业服装制造、研发中心、物流基地及职工住宿、购物等生活配套设施为一体的高标准综合园区。首期规划用地987.5亩,规划为安踏一体化产业园和乔丹品牌工业园。
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法律分析:
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同意征收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其他农用地1.0411公顷,高坑村水田1.24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1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07公顷,溪边村其他农用地0.017公顷,洋埭村水田16.8913公顷、林地0.2406公顷、其他农用地5.525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7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927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5.9914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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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晋江拆迁赔偿的单位,晋江房屋拆迁补偿费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喻文毅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