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官司拒绝给赔偿金2025,家里拆迁了个人赔偿金没给怎么办,如果家里拆迁了但个人赔偿金没有给付,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核实拆迁补偿协议首先,核实你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确保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赔偿金的支付时间、方式和金额。如果协议中有
如果家里拆迁了但个人赔偿金没有给付,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核实拆迁补偿协议
首先,核实你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确保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赔偿金的支付时间、方式和金额。如果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但拆迁方未按约定支付赔偿金,则拆迁方构成违约。
二、与拆迁方协商
在确认拆迁方违约后,你可以主动与拆迁方协商,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支付赔偿金。在协商过程中,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沟通记录、电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
三、申请信息公开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拆迁方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了赔偿金。这一步骤有助于你了解拆迁方的支付情况,并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依据。
四、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方仍未支付赔偿金,你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拆迁方未按约定支付赔偿金。
五、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在整个过程中,你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帮助你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提高你维权的成功率。
总之,如果家里拆迁了但个人赔偿金没有给付,你可以通过核实协议、协商、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及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拆迁部门会要求被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或者是用于安置的房屋,安置房屋的话会提供不同面积的不同位置的房屋。如果想要大面积房屋而原来的房屋并不够置换这个房屋的话,需要再补贴一些货币,才能购买该房屋。如果说安置的面积很小,居住水平远远低于之前的,那是补偿方案的问题。需要对补偿方案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可以申请裁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3、外业入户评估;4、内业结算;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7、动迁解释;8、把报告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对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无异议,但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
(1)如果对方欠款,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划拨拆迁补偿款;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被征收人可对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作出该房屋征收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2、对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或者经复议后对复议的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即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因对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提起行政诉讼时,被告应当为:
1)直接对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的,作出该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拆迁补偿决定的,作出原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拆迁补偿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被拆迁人起诉原拆迁补偿决定的,作出原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5)房屋拆迁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作出拆迁、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对该决定不服的,该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被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15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
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家里拆迁款父母不给的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父母进行协商,了解他们的拒绝原因,并尝试解决分配权的问题。如果父母不同意分配,可以考虑找到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如律师、公证处等,协助协调分配问题。2、财产登记:如果父母不同意给你拆迁款,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财产登记,将拆迁款的权属登记在自己的名下。3、法律途径: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财产登记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合法的拆迁依据:政府或开发商需要有合法的拆迁依据,例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等;2、依法程序:政府或开发商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如公告、征收、勘验、评估、协商等程序;3、居民合法权益:政府或开发商需要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合法居住权益和合法生存权益;4、补偿标准合理:政府或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助、过渡费用等;5、补偿程序公开透明:政府或开发商需要公开补偿程序,向居民明示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综上所述,在进行拆迁补偿的过程中,居民需要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保持沟通和协商,尽可能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拆迁官司拒绝给赔偿金怎么办
●拆迁官司拒绝给赔偿金合法吗
●如果对拆迁补偿不同意,可以拒绝拆迁吗
●拆迁不给赔偿
●拆迁补偿不合理打官司打不赢
●拆迁官司打不赢
●拆迁不同意怎么起诉
●拆迁补偿不同意怎么办
●拆迁不合理打官司能赢吗
●拆迁官司打赢,不执行怎么办
●家里拆迁了个人赔偿金没给怎么办呢
●家里拆迁了个人赔偿金没给怎么办呢
●家里的拆迁款
●拆迁不赔钱赔房子
●拆迁不赔偿怎么办
●拆迁款家里人怎么分配
●拆迁不陪钱了
●家里拆迁补偿
●家里面拆迁
●拆迁不赔钱怎么办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官司拒绝给赔偿金合法吗,拆迁官司打不赢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范杰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