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2025,广东超载罚款标准: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9 11:53:1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2025,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因违法发包工程被罚款85万元,近日,经调查确认,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因将钢结构电梯井道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郭金海,被处以85万元的罚款。据了解,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与郭金海

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2025,广东超载罚款标准:今日拆迁普法

  • ● 圣运推荐:东莞市拆迁补偿标准,东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东莞农村拆迁补偿规定202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按户口人数还是面积2021农村拆迁补偿最新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东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东莞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东莞农民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农民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东莞旧房空住拆迁补偿规定,旧房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东莞市拆迁补偿规定,东莞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东莞虎门拆迁补偿标准,东莞市征地补偿标准2024年的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东莞寮步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中公共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一、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2025,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因违法发包工程被罚款85万元

    近日,经调查确认,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因将钢结构电梯井道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郭金海,被处以85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与郭金海之间达成了口头约定,由超粤实业有限公司将位于东莞市谢岗镇赵林金川四路的厂房外的钢结构电梯井道工程发包给郭金海,约定的合同价款为210000元。然而,经核实,郭金海并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针对这一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第十五条第(一)项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作出了处8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东莞市超粤实业有限公司的一次严厉警示,更是对所有建设单位的警示。在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以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

    希望各建设单位能够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广东超载罚款标准

    超载罚款标准如下: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超载车辆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粤z出了广东,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广东省的具体规定,深圳市诈骗罪的量刑数额标准为: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如何掌握数额标准的答复》第一条 鉴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相似,法定刑幅度相同,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后一直未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作出解释的实际情况,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诈骗案件时,对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参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2002]87号第21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标准执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 关于个人进行合同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以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湛江、茂名、惠州、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以4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4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巨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广州铁路运输各级法院审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合同诈骗案件,按照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以外的案件,按照本《意见》第21条第二款的标准掌握。

    四、广东超载罚款标准

    法律分析:交警对超载罚款的标准是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广东超载罚款标准

    法律分析:交警对超载罚款的标准是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串通投标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案例

    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视频

    东莞厂房征收补偿标准

    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始末

    东莞厂房拆迁补偿方案

    东莞市厂房

    东莞厂房出售_东莞厂房出租

    东莞厂房土地出售转让信息

    东莞厂房出售信息网

    东莞工业厂房

    东莞市超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莞市超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莞市粤超五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超粤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超粤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超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州超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超赢

    东莞市超越

    广州市超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东莞厂房被侵占事件视频,东莞市厂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平仪锦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