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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梅河口2025,梅河口市山城镇搬迁规划?: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9 10:34:0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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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梅河口2025,梅河口市山城镇搬迁规划,法律分析:在确保至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本次修改居住用地由984.11公顷调整为1096.03公顷;工业用地由604.68公顷调整为751.34公顷;物流仓储用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梅河口2025,梅河口市山城镇搬迁规划?: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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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梅河口2025,梅河口市山城镇搬迁规划

    法律分析:在确保至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本次修改居住用地由984.11公顷调整为1096.03公顷;工业用地由604.68公顷调整为751.3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由78.32公顷调整至74.24公顷;交通设施用地由690.07公顷调整为432.51公顷;体育用地由26.16公顷调整为47.1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由33.90公顷调整为68.7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由259.63公顷调整为179.5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由426.01公顷调整为455.04公顷,修改后的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规模均不低于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梅河口市山城镇搬迁规划?

    律师分析:

    在确保至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本次修改居住用地由984.11公顷调整为1096.03公顷;工业用地由604.68公顷调整为751.3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由78.32公顷调整至74.24公顷;交通设施用地由690.07公顷调整为432.51公顷;体育用地由26.16公顷调整为47.1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由33.90公顷调整为68.7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由259.63公顷调整为179.5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由426.01公顷调整为455.04公顷,修改后的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规模均不低于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梅河口市山城镇搬迁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在确保至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本次修改居住用地由984.11公顷调整为1096.03公顷;工业用地由604.68公顷调整为751.3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由78.32公顷调整至74.24公顷;交通设施用地由690.07公顷调整为432.51公顷;体育用地由26.16公顷调整为47.1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由33.90公顷调整为68.7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由259.63公顷调整为179.5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由426.01公顷调整为455.04公顷,修改后的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规模均不低于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梅河口2021规划清单

    法律分析:非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梅河口新区规划是什么?

    法律分析:

    会上观看了我市城市规划宣传片,崔彦磊就我市对接内容进行汇报。崔彦磊指出,关于城市发展定位,梅河口市是服务长春都市圈,辐射带动磐石、东丰、柳河、辉南等南部周边区域的中心城市,是长-辽-梅-通新经济发展轴的重要支点城市,是东部食药大健康融合发展的战略节点城市;关于产业布局,重点推动医药健康、食品加工、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构建“4+1\"产业体系;在发展壮大医药健康和健康食品产业园的基础上,规划建设现代装备制造和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形成“一城多园\"产业发展格局。建设产业集聚中心,打造中国北方食药城;建设商贸物流中心,打造区域现代商贸物流城市;建设现代服务业中心,打造服务业创新发展城市。在交通及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面,急需尽快启动长辽梅通高铁建设,打通长春半小时经济圈;实施国道黑大公路(G202)改建项目、国道集阿公路(G303)西环绕越线项目、梅辉一级公路新建项目。在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方面,与东丰县共同实施五奎山风景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六、2023年梅河口规划清单

    法律分析:

    非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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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郝可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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