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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安置人口怎样计算2025,拆迁安置人口怎么算: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6 11:25:4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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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安置人口怎样计算2025,土地征收安置人口怎样计算,土地征收安置人口的计算主要依据被征收房屋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员情况。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标准:一、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员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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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征收安置人口怎样计算2025,土地征收安置人口怎样计算

    土地征收安置人口的计算主要依据被征收房屋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员情况。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标准:

    一、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员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员,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员,也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二、特殊情形的认定

    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但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其他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安置人口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常住户口、实际居住情况以及其他特殊情形。在确定安置人口时,需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二、拆迁安置人口怎么算

    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2、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只能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4)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拆迁有人口安置费吗

    一、拆迁有人口安置费吗1、拆迁一般有人口安置费。一般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标准为准,另外房屋拆迁后还会有一个宅基地拆迁补偿费用和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用。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1、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征收方应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2、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县级政府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3、发布安置补偿方案;4、相关部门组织被征收方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被征收方不配合签字,县国土局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如果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方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四、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条件

    法律分析: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一: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二: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二)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三)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四)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五)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三: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二)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三)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四)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五)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五、拆迁安置人口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人口的计算是按照实际人口拥有的数量来进行计算的,当然这种人口必须是户口本上的,如果户口不在本村的话也不能够进行安置。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首先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情况有:

    (一)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二)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若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是绝对不能分割的。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这首先取决您的户口是在征地公告之前拆入还是在公告之后迁入,还有就是您迁入后有没有耕地,所以您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的进行分析,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答案的。

    三、常住地址和户籍地址一样吗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现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

    六、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按通常的分配方式是照户籍人口数进行分配的,即算人口的依据是户籍人数。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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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阮茹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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