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上户口怎么办2025,如果动迁强迁怎么办,一、如果动迁强迁怎么办1、面对动迁强迁,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解决:(1)被征收人遭受非法强制拆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2)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2、法律依据:
一、如果动迁强迁怎么办
1、面对动迁强迁,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解决:
(1)被征收人遭受非法强制拆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户籍迁移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强制拆迁的方式有:
1、行政强拆,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拆;
2、司法强拆,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拆。
如果有合法的手续,只能被强迁,如果没有合法的手续可以报警,按故意伤害定罪。
一、非法房屋强拆该如何维权
非法房屋强拆的维权方式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其中的重点就是在于对强拆行为的认定。按照拆迁程序规定,是被拆迁人在公告期限内既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在一定期限内不搬迁的,拆迁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由法院实施强制拆迁。如在房屋强拆时不符合该程序,即可认定为非法强拆房屋。
二、公司强拆后征收的拆迁补偿是否能取得拆迁补偿金
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在合法的强拆程序中,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基本前提是,拆迁方是否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了补偿,如果补偿没有到位,人民法院根本不可能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所以,即便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还是能够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获得安置补偿。
三、小型企业可以强拆旧房吗?
强拆与企业类型无关。只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司法强拆是法律允许的。除拆除违法建筑外,行政强制拆迁一般不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这可能是违法的。如遇强拆,最好提前与警方联系,并请警方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拆迁权的长期准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
首先应当知道强制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如果强拆方属于非法的,那么,当事人首先应当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是可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可以强拆的情况包括:在本市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是以补偿决定为依据的。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交换住房和周转住房。如果没有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就不能进行强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首先应当知道强制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如果强拆方属于非法的,那么,当事人首先应当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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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户强制被拆怎么办,拆迁户被强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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