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房产证如何办理2025,被政府征收房屋后得到的商品房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法律主观:一、购房者如何取得房屋产权证一般购房者取得产权证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代理人签订代理办理产权证协议,收费由双方协商。购房者需要做的是
一、购房者如何取得房屋产权证一般购房者取得产权证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代理人签订代理办理产权证协议,收费由双方协商。购房者需要做的是提供购房合同一份,购房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人名章等。若是单位购买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另外,购房者还需要在产权登记表、申请购买商品房登记表、买卖契约上盖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交纳费用。二、房屋产权证办理步骤是怎样的办理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开发商要向房地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拨地图、开工证、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竣工核验证、竣工图纸等。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房屋所在地测绘所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管理图。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地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地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制证、发证。一般而言,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到6个月左右的时间。至于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有可能是开发商的前期资料不全、土地出让金未交纳齐、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也有的是房地局有关测绘及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三、房屋产权证由哪个部门制作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新建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如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竣工项目地价款核实复函(出让宗地)、商品房需提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房屋竣工证明文件、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法律分析:在我国,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对个人财产进行征收,但征收者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且需要给予合理补偿。征收后,产权如何处理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的房屋产权归属于征收单位,而被征收人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国家依法征收土地和其他财产,并给予合理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国家和军队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土地和房屋等财产实行征收和征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第八条: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原、荒地、滩涂、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土地资源属于全民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所有权,包括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所有权,不受地界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征收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由国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国家依法征收某项财产的,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家。
综上所述,对于被政府征收的房屋,其产权归属于征收单位,被征收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合理补偿。
征收时如果没有取得合法规划审批手续,认定为违章建筑,不会进行拆迁补偿,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况:1.作为本村村民,如果村里没有分配宅基地,为了解决居住问题,经村委会同意在本村建设的房屋。房屋虽未办理相应的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但因为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也应当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2.因响应政府的招商引资号召,进而前往属地政府处投资建设发展,是基于对属地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合法性及连续性的信赖,虽然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也应该认定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一、拆迁安置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危房拆迁有补贴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危房拆迁的补偿标准,要依据房屋的性质而定,补偿的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因高铁拆迁房屋会不会有补偿
有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修建高速铁路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棚户区改造房子有房产证,但办理存在问题:政府考虑确权数量、税赋不确定,改造后产生多套房难定税价。改造主体为政府或开发商,政府可直接投资或引入开发商。办理房产证需持买卖合同及其他证件到交易所登记过户,缴费后申请房地产权证。
法律分析
一、棚户区改造房子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涉及很多的问题:
1.短期内不能办理。原因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
2.缴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金改造棚户区,处在资金链不健全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没有销售业绩啊,没有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姓是要缴纳契税。
3.改造后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的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政府怎么收这部分房子的税肯定要定高税价,政府也很难定这部分的税赋。
二、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
棚户区改造主体有:
1.政府主导,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
2.开发商主导,在改造过程中,政府一般不直接投入资金,而是利用市场之手,通过定原则、定规划、给政策,引入竞争机制,吸引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城中村改造。
三、棚户区改造的房子如何办房产证
棚户区改造房屋房产证办理手续和普通商品房办理流程一样,具体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结语
棚户区改造房屋的房产证办理手续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买卖双方需在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完成过户手续后,买方需在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经审查验证后领取房地产权证。棚户区改造房产证办理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考虑确权数量、房地产投资链不健全等。政府主导或借助开发商进行改造,但税赋问题和多套房处理仍需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房屋征收房产证如何办理手续
●房屋征收房产证如何办理流程
●房屋征收手续
●房屋征收房产证如何办理的
●房屋征收办是干什么的
●房屋征收办忙吗
●征收房屋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房屋征收办属于哪个部门
●房屋征收证明怎么写
●房屋征收后房产证征收么
●房子被政府征收
●房子被政府征收
●政府征收房子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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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了的房子还可以住吗
●政府征收房屋需要哪些手续
●已被征收房子的产权
●被政府征收过的地还可以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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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苏丹怡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