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可调拨资金吗2025,无偿调拨净资产和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拨净资产是指政府或相关组织将其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无偿地转让给其他经济主体,且这种转让在正式记账中并不体现。这通常涉及到财政收入、特许税收、行政收费和公共基金等渠道的资金调拨
无偿调拨净资产是指政府或相关组织将其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无偿地转让给其他经济主体,且这种转让在正式记账中并不体现。这通常涉及到财政收入、特许税收、行政收费和公共基金等渠道的资金调拨,旨在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并促进各经济主体的发展。
资产处置费用则涵盖了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产生的直接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并不包括在资产处置费用之内。
无偿调拨净资产的特点:
是政府或相关组织将其资产或权益无偿转让。
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经济主体的发展。
期末余额是一个重要的财务指标,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资产处置费用的构成:
包括法律费用、税费、搬运费等。
不包括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综上所述,无偿调拨净资产与资产处置费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关注资产的无偿转让,后者关注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企业在处理这些事务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并充分考虑对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的影响。
无偿调拨净资产属于权益类科目。从本质上讲,无偿调拨资产业务属于政府间净资产的变化,调入调出方不确认相应的收入和费用。单位应当设置“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核算无偿调入或调出非现金资产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金额。
净资产是指所有者权益或者权益资本。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资产-负债(受每年的盈亏影响而增减)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适用本办法。
捐赠收入和无偿调拨净资产的区别在于:1、捐赠收入是指企业从外部获得的无偿财产或无形财产,如社会公益捐赠、慈善捐赠等,是企业收入的一部分。捐赠收入在企业收入总额中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无偿调拨净资产是指企业内部之间的资源转移,即企业的某一部分将其资产转移给另一部分并不增加企业总资产的情况。无偿调拨净资产不属于企业收入,因此无偿调拨净资产不需要缴纳税费。无偿调拨净资产的条件包括:1、机构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如慈善组织、教育机构等;2、机构在经营发展中实现了一定的资产增值;3、机构明确了资产无偿调拨的用途和对象。综上所述,在会计核算中,捐赠收入和无偿调拨净资产需要分别核算。捐赠收入计入收入科目,而无偿调拨净资产计入转移支出科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法律主观:在企业长期的经营活动中,肯定是少不了固定资产的。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怎么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应予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由于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同,其价值构成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差异,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矿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①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②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①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②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8)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A.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B.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10)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二、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1、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金额/(1+4%)*4%*50%。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3、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应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营业税税率5%:根据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或5%、1%计算缴纳。(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4、如果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动产,应征收增值税。(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同时,按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三、被收购公司固定资产如何做账?按照评估价格冲减固定资产,溢价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购买法下是按资产公允价值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并入合并企业报表中的,在通常情况下,资产的公允价值会大于其账面价值,这就使得购买法下资产的价值高于权益结合法。当然,两种方法下资产总额的差别一部分来源于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另一部分则是由于商誉所致。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以及商誉的存在,会引起合并后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商誉摊销费用的增加。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怎么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以及被收购公司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法律分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不计入营业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1、固定资产净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处置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2、其他的就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如果资产处置后还有使用价值,则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如果资产处置后没有了使用价值的话,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如下:1、无偿调出,指固定资产在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2、出售,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收取相应处置收益的资产处置;3、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4、报损,指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征收房屋可调拨资金吗为什么
●征收房屋可调拨资金吗合法吗
●征收房屋补偿有哪些
●征收房屋可调拨资金吗怎么办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调换
●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的相关规定
●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
●征收房子
●征收产权调换房源
●无偿调拨净资产和资产处置费用区别
●无偿调拨净资产和资产处置费用区别
●无偿调拨净资产和资产处置费用的关系
●无偿调拨净资产和资产处置费用怎么算
●无偿调拨净资产会计处理
●无偿调拨净资产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吗
●无偿调拨净资产属于净资产吗
●无偿调拨净资产入账价值
●无偿调拨净资产如何折旧
●无偿调拨净资产期末有余额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征收房屋可调拨资金吗合法吗,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调换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成俊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