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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滞纳金怎么征收2025,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5 09:41:3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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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滞纳金怎么征收2025,耕地占用税滞纳金怎么算,耕地占用税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应缴滞纳金等于滞纳税款乘以滞纳天数再乘以万分之五。详细分析如下:滞纳金计算公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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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滞纳金怎么征收2025,耕地占用税滞纳金怎么算

    耕地占用税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应缴滞纳金等于滞纳税款乘以滞纳天数再乘以万分之五。
    详细分析如下:
    滞纳金计算公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耕地占用税滞纳金的计算也遵循这一公式,即:应缴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005。
    耕地占用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耕地占用税是针对占用耕地从事建房或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征收的,属于一次性征收的税种,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而土地使用税则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税种,适用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两者虽然都涉及土地的使用,但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缴纳方式有所不同。
    滞纳金的性质和意义
    滞纳金既可以视为对拖欠税款行为的一种惩罚手段,也可以视为对税务机关因纳税人拖欠税款而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的补偿。通过滞纳金的设定,可以促使纳税人按时履行纳税义务,确保国家税收的及时入库。
    综上所述,耕地占用税滞纳金的计算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采用应缴滞纳金等于滞纳税款乘以滞纳天数再乘以万分之五的计算公式。同时,应明确耕地占用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区别,并理解滞纳金作为惩罚和补偿手段的双重意义。

    二、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

    法律分析:耕地占用税计算方式: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三、耕地占用税有没有滞纳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九条,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第十条,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第十四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纳税人少缴税款处罚依据是什么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车船税少交一年怎么解决

    车船税少交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耕地占用税滞纳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滞纳金的计算方式,由所占耕地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耕地占用税是否有滞纳金

    法律分析:耕地占用税有滞纳金,具体规定如下:

    1、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之日;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3、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建设用地批准书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等有关文件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土地增值税滞纳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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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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