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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2025,征收补偿决定的生效时间: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5 07:09:10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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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2025,征收决定后多长时间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法律主观:征收决定跟征收补偿决定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2025,征收补偿决定的生效时间: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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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2025,征收决定后多长时间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法律主观:

    征收决定跟征收补偿决定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征收补偿决定是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针对房屋的补偿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或者被征收人房屋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另该《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是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相应救济的。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征收补偿决定的生效时间

    一、拆迁补偿决定有效期多长时间

    拆迁补偿决定没有有效期限的问题,只要其本身是合法的,它的效力就没有时间的限制。

    开发商在协议签订后一直未用地,很可能开发商的用地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该土地很可能未经依法征收。如果土地未依法征收,那么你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就是无效的,如是这样的,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建房,当然还要符合当地的规划。

    二、拆迁协议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征收决定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分析: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征收公告等于征收决定吗

    法律分析:征收公告不完全等同于征收决定,有的发布的公告当中,某区人民政府或者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第几号征收决定,就是把征收决定的全部内容全部摘录进去,然后下面附了一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全套的,这个就是以征收决定以公告的形式来告知大家了。

    那还有的就是征收公告仅仅是包含了征收决定的主要内容,那我们通过证书公告也可以知晓征收决定的一些内容,服或者不服,也是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和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就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还有咱们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那么《某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法》,规定的更为详细。

    法律分析:征收公告和征收决定的主要内容有: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具体位置;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补偿决定的内容,具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4、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政府征收决定的有效期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决定是没有有效期的,房屋征收决定书与法院判决书一样,一直有效。时效一般是针对权利而言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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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常成宇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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