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土地使用税合理征收的标准是什么?2025,南阳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法律主观:土地使用税 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土地使用税 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阳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宛政〔2014〕79号)等有关规定,南阳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等级范围
根据城区不同区域的发展状况,将城区应税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土地区域:独山大道、张衡路、焦柳铁路、北京路、卧龙路、滨河路合围区域。
(二)二级土地区域:一级地外沿与信臣路、北京路、雪枫路、滨河路、卧龙大桥、伏牛路、长江路、独山大道、滨河路合围区域。
(三)三级土地区域:相邻
一、二级地外沿与兰南——二广高速、宁西铁路、沪陕高速、焦柳铁路、312国道、信臣路、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二广高速兰南高速连接线合围区域。
各等级分界线均含道路两侧临街区土地,适用相邻不同等级区域中的最高等级税额,对临街区以纳税人临街的整宗土地为征税范围。
二、税额标准
(一)一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15元m2;
(二)二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10元m2;
(三)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5元m2;
(四)河南油田工矿区、蒲山电厂工矿区、龙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5元m2;鸭河工矿区管理范围调整为鸭河工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5元m2;将官庄工区设为工矿区,管理范围为官庄工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5元m2;
(五)卧龙、宛城两区所属乡镇中,已划入南阳市城区等级范围内的土地,适用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和税额标准;蒲山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3元m2;卧龙、宛城两区所属其他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2元m2。各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为各镇区规划控制区。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
2、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
3、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4、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
5、建筑面积÷容积率。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资料显示,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二、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年应纳税额=∑(各级次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内。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
1、征收的对象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征收的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3、征收的金额
具体的征收的金额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4、征收的方式
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5、征收的时间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分析: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一、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二、征地补偿的标准是:1、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土地批准用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2、国有农用地参照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国有未利用地参照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参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按评估价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经适房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1、土地出让金:从11月1日起,取消经适房需满5年才能上市的“门槛”。凡按原经适房购房款的8%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即可上市交易。
2、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并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未满5年的房屋,无论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都需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
3、营业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转让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成交价全额征收5.65%的营业税。
4、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纳。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
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80元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商品房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1.个人所得税:转让满5年(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在1年内不再购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个人住房,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不论年限,均按成交价2%征收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成交价全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则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80元;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房改房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2、登记费:40元;
3、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写字楼办公房门面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1.个人所得税: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
3、土地增值税:按成交价的2%征收土地增值税。
4、交易费:写字楼、办公房按18元平方米缴交;商业用房(门面)按24元平方米缴交。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按550元套缴交;3.交易费:写字楼、办公用房按18元平方米缴交;商业用房(门面)按24元平方米缴纳。
●南阳土地使用税合理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南阳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南阳市土地占用税
●南阳市土地使用税
●河南省南阳市土地政策
●南阳土地出售
●南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南阳市土地补偿标准
●南阳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19年
●南阳土地出让最新消息
●南阳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文件
●南阳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文件
●南阳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最新
●南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
●南阳市土地占用税
●南阳市土地价格
●河南省南阳市土地政策
●南阳市土地补偿标准
●南阳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19年
●南阳市土地出让金标准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南阳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南阳土地出售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谈子志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