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华容庙岭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规划,法律分析:华容区因经济发展的需要,需拟征收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农民集体土地3.3643公顷。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符合第45条第2项条件,符合华容区
法律分析:华容区因经济发展的需要,需拟征收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农民集体土地3.3643公顷。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符合第45条第2项条件,符合华容区区城乡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以华容区2021年度第13批次(辉煌大道北段工程)城市建设用地上报审批, 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公路用地。
法律依据:《华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第二条 依据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华容区分局划定的用地范围,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实地踏勘、分界;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到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刘花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实测面积:0.9001公顷。
法律分析:
华容区因经济发展的需要,需拟征收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农民集体土地3.3643公顷。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符合第45条第2项条件,符合华容区区城乡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以华容区2021年度第13批次(辉煌大道北段工程)城市建设用地上报审批, 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公路用地。
法律依据:
《华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第二条 依据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华容区分局划定的用地范围,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实地踏勘、分界;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到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刘花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实测面积:0.9001公顷。
法律分析: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鄂城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鄂州自然资规函〔2019〕167号批准了该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该方案涉及:
(一)将H50G040012、H50G041011图幅中位于长港镇范围内合计0.417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0011、H50G040012、H50G041011图幅中位于长港镇范围内合计0.417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将H50G041016图幅中位于沙窝乡范围内合计0.134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0016图幅中位于沙窝乡范围内合计0.134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三)将H50G042015图幅中位于碧石渡镇范围内合计0.29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2015图幅中位于碧石渡镇范围内合计0.293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鄂城区长港镇和沙窝乡及碧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依据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华容区分局划定的用地范围,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实地踏勘、分界;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到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 实测面积:3.3643公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律师分析: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鄂城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鄂州自然资规函〔2019〕167号批准了该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该方案涉及:
(一)将H50G040012、H50G041011图幅中位于长港镇范围内合计0.417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0011、H50G040012、H50G041011图幅中位于长港镇范围内合计0.417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将H50G041016图幅中位于沙窝乡范围内合计0.134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0016图幅中位于沙窝乡范围内合计0.134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三)将H50G042015图幅中位于碧石渡镇范围内合计0.29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42015图幅中位于碧石渡镇范围内合计0.293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鄂城区长港镇和沙窝乡及碧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依据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华容区分局划定的用地范围,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实地踏勘、分界;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到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红莲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鄂州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 实测面积:3.3643公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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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鄂州华容庙岭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华容区庙岭镇房价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汪阳军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