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拆迁安置补偿房屋2025,经村委会批准建房五年法律规定会铲除吗,经村委会批准建房五年并不意味着该房屋会被法律规定铲除。是否需要铲除,主要取决于房屋建设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合法性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
经村委会批准建房五年并不意味着该房屋会被法律规定铲除。是否需要铲除,主要取决于房屋建设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合法性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如果房屋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那么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只有在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拆除。因此,如果房屋建设完全合法,即使已经建房五年,也不会面临被铲除的风险。
耕地保护原则:另一方面,如果房屋是占用耕地建设的,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这意味着,如果房屋是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即使已经得到了村委会的批准,仍然可能面临被拆除的风险。因为保护耕地是国家的基本政策,任何违反这一政策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房屋质量与安全问题:此外,房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也是决定是否需要拆除的重要因素。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即使其建设初期是合法的,政府部门也可能出于保护公众安全的考虑而责令拆除。
综上所述,经村委会批准建房五年的房屋是否会被铲除,并不仅仅取决于建房的时间长短,而更多地取决于房屋建设的合法性、是否占用耕地以及房屋本身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因此,如果您对自己的房屋是否面临被铲除的风险存在疑虑,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或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村民在自家宅基地兴建房屋的,如果房屋是合法兴建的,不能强制拆除。如果违法兴建,需要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村民自建房屋是否会被拆除
建房人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自建房屋,严重影响村庄、乡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村民自建房屋未办理任何手续,是否会强拆
农民的房屋不能强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因此,强拆行为是违法行为,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行拆除房屋。一旦遇到强拆,首先要冷静应对,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在适当时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村民自建房未办理任何任何手续,会不会强拆
1、如果属于合法建房,那这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2、如果属于违建,那要看是否获得了强拆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你好,我想知道农村自建房屋是否超高违规,违规部分是否可以自行整改拆除?还是必须由乡镇政府拆除?
可以。农村自建房,如果没有手续,就属于违章建筑,政府是可以强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农村自建房屋没有宅基地,现在拆了怎么赔?
没建房的宅基地赔偿:1、按照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补偿。2、按照地方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补偿。3、拆迁主题不同,补偿也有所不同,村里拆迁,各个地方不同,建议参看村里的文件,如是国家补偿,也有相应补偿标准,但补偿对象应当是村集体,然后又村集体给你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法律分析:如果村民符合申请建房条件,而村委会无故不不批准的,该村民可以约请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召开村民会议,来讨论是否准许其建房。如果到场的村民中有半数同意其建房,该村民可以到乡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如果村委会仍不同意的,可以到乡政府提出申诉和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农村宅基地房屋没有批建手续不一定会强拆,符合相关原则且在标准面积内建设的可能会有补办手续政策,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例如,浙江淳安县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违法建筑可以补办手续,超出部分按规定处理。违法建筑当事人需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并缴纳费用,否则可能被强制拆除。因此,没有批建手续的宅基地房屋在实践中会根据地方情况酌情处理。
法律分析
不一定会强拆,对于没有批建手续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如果是在标准面积内建设的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原则的,地方可能会给予相关补办手续政策,具体以地方的相关规定为准。以浙江淳安县为例,该县《关于全县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筑认定处理的实施意见》中规定:
(二)可以有偿使用并补办相关手续的情形1.原拆原建或占用非耕地建房的,符合村庄规划且占地面积超批准面积50%以下(不含50%)的;2.原拆原建或占用非耕地建房的,符合村庄规划且建筑面积超建筑标准面积80%以下(不含80%)的或建筑高度超准建高度6米(含6米,两层)以下的;3.占用耕地异地新建,符合村庄规划且占地面积超批准面积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的;
(三)可以补办相关手续的情形1.未批先建,属占用村庄宅基地拆旧建新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合法面积给予补办手续,超出部分按上述第
(二)类
1、2条规定处理。2.无房户、困难户、危房户等一户一宅而未批先建或批少建多的,合法面积给予补办手续,超出部分按上述第
(二)类
1、2条规定处理。上述情形之一的超面积违法建筑,由村民委员会与违法建筑当事人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并收回。村民委员会对违法建筑当事人的房屋按村规民约规定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处理给当事人。违法建筑当事人有偿获得房屋使用权后应在规定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时,不作安置补偿依据。违法建筑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并缴纳有偿使用费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或恢复原状,也可委托代为拆除,逾期不拆除或不恢复原状的,由各乡镇(青溪新城)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因此没有批建手续的宅基地房屋虽然不符合相关手续流程的规定,但也不是非拆不可,在处决农村违章建筑的实践工作中,政府还是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处理。
结语
针对没有批建手续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如果在标准面积内建设且符合相关原则,地方可能会提供补办手续政策。以浙江淳安县为例,《关于全县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筑认定处理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具体情形。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违法建筑,村民委员会与违法建筑当事人可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并收回。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在规定用途范围内使用,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政府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因此并非所有没有批建手续的宅基地房屋都必须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法律分析:如果村民符合申请建房条件,而村委会无故不不批准的,该村民可以约请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召开村民会议,来讨论是否准许其建房。如果到场的村民中有半数同意其建房,该村民可以到乡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如果村委会仍不同意的,可以到乡政府提出申诉和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一、经村委会批准建房算违建吗?
只要是下方情况,就是违建,即使是村委批准也是违建:
1、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耕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者农作物,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
2、没有经过批准就私自建造的房屋:农民盖房子必须要先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各项手续都办全了之后才能动工建造。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就建造的房屋,那么属于违章建筑,要被拆除、罚款。
3、超高建造的房屋:农民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子以后,不管是高度还是宽度都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高度方面一般是不能超过三层,每层不能超过3.3米。
4、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的房子:农村建房需要报批,后进行审核,只有审批通过,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之后才可以建房,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
5、违反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滥建房子:不符合城乡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乱建的房子也属于违章建筑。
二、建房申请得不到村委会批准怎么办?
如果村民符合申请建房条件,而村委会无故不不批准的,该村民可以约请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召开村民会议,来讨论是否准许其建房。如果到场的村民中有半数同意其建房,该村民可以到乡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如果村委会仍不同意的,可以到乡政府提出申诉和控告。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无房居住申请建房,村委会批准了,XX土所不批准,该怎么办?
村里同意是第一步,然后需要自己写个建房申请,本村民组组长、会计外加3个本村村民签字画押.再到村部找到村支书或者村主任盖村委会盖章。把申请拿到乡镇国土所找片区负责人或者直接找所长,要先查看一下你要建房那块地的土地类别情况。如果是国家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域,是肯定不让建的,如果不是的话,相对就容易多了,主要就是你的那块地是属于什么地类,如果你是拆旧建新的话,应该没有问题。实在不行姬海灌剿弑济鬼汐邯搂直接上县国土局用地股找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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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淳安县拆迁安置补偿房屋政策,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方莉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