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房本吗2025,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 没有房产证怎么办,如果拆迁房屋没有房产证,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屋的具体情况。一、如果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那么补偿款将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
如果拆迁房屋没有房产证,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屋的具体情况。
一、如果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那么补偿款将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果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如果房屋是在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这些都被视为违法建筑,将一律无偿拆除。
对于《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此类房屋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且确实无产权证,则一般可以获得适当补偿,但相较于合法产权的补偿会低得多,通常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屋是否能获得补偿以及补偿的多少,取决于房屋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规定。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分析:拆迁没有房产证是可以获赔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赔1、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没有土地证的房子不可以买卖。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分析:可以赔偿。由于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单位和国家统包的制度,政府、单位或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所以集资房的拆迁赔偿标准要根据职工个人建造集资房价格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以及税费等方面来获得赔偿。集资房拆迁赔偿标准要按照出资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 (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 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属于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可以领到相应补偿的,但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则无法获得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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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孟一菲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