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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5-14 04: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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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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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法院怎么办2025,拆迁赔偿纠纷法院怎么办

    拆迁赔偿纠纷在法院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行政裁决

    依据相关规定,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经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裁决。这是解决拆迁赔偿纠纷的一种行政手段。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拆迁管理部门可以提请公安部门进行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同样,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和司法强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四、法律依据

    处理拆迁赔偿纠纷时,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综上所述,拆迁赔偿纠纷在法院的处理方式包括行政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以及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等。在处理过程中,法院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赔偿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二、拆迁纠纷案件法院怎么处理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一、市内房屋拆迁有哪几类?

    一协议拆迁。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

    二裁决拆迁。是指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

    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

    三强制拆迁。是指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

    决规定期限内未搬迁;二是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二、受理征地项目的手续流程及时间

    1、规划部门(规划局)提供待拆迁开发土地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2、土地管理部门(国土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企业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3、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开发企业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5、开发企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冻结申请。6、开发企业向市、县房屋拆迁管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提交的资料。7、拆迁管理部门应从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8、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冻结拆迁范围内的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9、在拆迁期限内,被拆迁房屋未租赁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协商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屋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等);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拆迁当事人不能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11、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只要拆迁人已按条例规定给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12、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拆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拆。1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未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但是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四、怎样处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

    法律分析:1、如果是和征收方的外部纠纷,可以通过谈判、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2、如果是内部分配纠纷,则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法院来判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诉讼?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过程涉及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的管理活动,属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房屋拆迁当事人因房屋拆迁而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法律关系。对行政机关征收、征用裁决或者补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六、拆迁补偿纠纷法院受理吗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房屋拆迁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政策,在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需要对房主进行补偿的。在现实生活中,拆迁补偿达成共识是很复杂的,并且在拆迁补偿履行过程中,也容易产生纠纷。一、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1、裁决申请当事:裁决申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任何一方提出,但必须是与某拆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无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2、裁决申请:裁决申请应当在拆迁期限内提出。裁决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地)址;申请裁决的请求事项;申请裁决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及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地)址;递交裁决申请书应当一式两份(正、副本)。对裁决申请的处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当事人递交的裁决申请书,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3日内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裁决实施: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纠纷,主要审查争议各方提供的材料、证据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必要时,可白行调查和收集证据。然后,召集争议当事人共同到场,当面询问,查照事实,核实证据,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论,做好笔录。再后,拆迁管理部门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议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合理合法的裁决,并制作裁决书,以送达回证方式送达争议当事人。行政裁决,自受理申请到送达裁决书,不超过30日。4、对裁决不服的处理: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都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3、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主要这几种方式: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在拆迁补偿纠纷处理的约定中,当事人可协议约定选择自行和解或者仲裁与诉讼,或者其他方式等,如涉及仲裁或诉讼的还可选择明确的仲裁机构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客观:《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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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苗雨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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