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2025,驻马店拆迁范围,法律分析:驻马店市政府公布了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本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7022套,其中驿城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530套,开发区棚改项目2个,
法律分析:驻马店市政府公布了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本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7022套,其中驿城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530套,开发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470套,示范区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698套,聚集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402套,上蔡县棚改项目6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0688套,汝南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400套,平舆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350套,确山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484套。
法律依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法律分析:驻马店雪松街道丰泽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进展情况,该项目范围内需要拆迁的达1149户,动用六个拆迁攻坚组进行征拆。截至目前,该项目一片区400余户征收补偿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房屋拆迁工作已经结束;二片区正在进行房屋拆除工作。同时,驻马店20个四改一拆类项目公布,总投资92.9996亿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23.2332亿元。是2020年“四改一拆”重点项目。该项目自今年4月中旬启动,完成了集中宣传、集中签约、集中搬离、集中拆除,整个工作流程紧锣密鼓,一气呵成。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文件所示,驻马店2021年四改一拆用地为1195.4亩。
法律依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中心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4037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14037亩,其中商服用地725.3亩,工矿仓储用地1908. 8亩,安置用地547.8亩,四改一拆项目用地1195.4亩,商品住房用地2279.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90.4亩,交通运输用地4805.4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84.2亩。
法律分析:绿萦水绕,活力之心。基于生态-人文双重视角,以生态优先为原则,以练江湖的水资源、“皇家驿站”的人文资源为依托,挖掘、拓展蓝绿空间,提升城市品质,塑造生态之城,打造具有活力、魅力、吸引力的滨水新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为实施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驻马店市2021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拟征收大魏庄村周庄组集体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设使用国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准权限经批准后划拨。使用国有荒山、荒地的,无偿划拨。使用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原使用单位需要搬迁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搬迁。
想必大家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都非常的关心,因为这是关心我们切身利益的事情。那么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我们要了解我们当地的规定,结合当地的规定来解决我们的事情,那么驻马店驿城区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我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2016年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补充意见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结合《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等文件规定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现就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关于建筑面积超过235平方米的房屋拆迁补助问题
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用于居住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35㎡的部分,与原房屋同时一次性建成且结构相同的房屋仍按照《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房屋按100元/㎡给予补助,简易房和铁皮棚按50元/㎡给予补助。村民在宅基地以外的非法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二、关于养殖场的拆迁补偿问题
(一)补偿条件
能够提供建设养殖场时当地政府出具的招商引资项目证明,当地政府文件批准发展养殖业的证明,或土地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可给予补偿。
(二)补偿标准
1.对于符合补偿条件的养殖场,按《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和给予停产停业补助。
2.对规模化养殖场市政府现行文件中未规定补偿标准的设施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作为补偿依据。
3.对于占用非基本农田且无任何手续的养殖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搬迁同意统一拆除的,按100元/㎡给予补助。
三、关于国有土地上空置住宅用地的补偿问题
对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明用途为住宅的空置用地,参照《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文件有关集体土地上空宅基地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及安置。
四、手续核查及违法行为处理
由辖区政府(管委会)对拆迁项目的手续进行收集整理,对其真实性和生产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关手续。对于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采取弄虚作假、以欺骗、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偿款的,除依法追缴全部补偿款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意见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本意见下发前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市人民政府以前发布的其它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平舆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平舆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平舆县拆迁补偿标准
●平舆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公示
●平舆县拆迁计划
●平舆县城市规划拆迁补偿办法
●平舆县拆迁办
●平舆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平舆县委常委关于拆迁般文件
●平舆拆迁最新新闻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平舆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平舆县城市规划拆迁补偿办法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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