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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经济林拆迁补偿标准2025,各种经济林补偿标准: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27 16:13:3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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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经济林拆迁补偿标准2025,安徽省经济林补偿标准,法律主观:(一)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 (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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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安徽经济林拆迁补偿标准2025,安徽省经济林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 (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三)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二、各种经济林补偿标准

    (一)龙眼、荔枝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

    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二)黄皮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2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4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

    2、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

    3、九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

    一、经济林的内涵

    经济林亦称特用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工业原料和药材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根据其利用部位不同,大致分为:(1)利用种子作为榨油原料的木本油料林,如油茶、油桐、油橄榄、核桃等;(2)利用树叶的茶树林、桑树林等;(3)利用树皮的纤维林和木栓林、如枸树、栓皮栎等;(4)利用枝条作编织原料的采条林,如荆条、怪柳等;(5)利用树液的橡胶林、漆树林等。

    经济林价值很高,一般实行集约化经营。是综合开发山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重要措施。营造经济林应选择早熟、丰产、优质的品种和类型。

    二、关于经济林的其他注意事项

    广义经济林是与防护林相对而言,以生产木料或其他林产品直接获得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它包括特用经济林、薪炭林等。

    狭义经济林是指利用树木的果实、种子、树皮、树叶、树汁、树枝、花蕾、嫩芽等等,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品(包括淀粉、油脂、橡胶、药材、香料、饮料、涂料及果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乔木林和灌木林。

    三、经济林赔偿标准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政府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安徽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 补偿安置方案 ,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 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五、国家对经济林的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

    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六、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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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薛依伊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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