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白砂拆迁补偿标准2025,高速路征地工作方案,法律主观: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认真做好上杭县蛟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了县蛟城高速公路白砂镇协调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和三位副书记任副组长,交通、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领导兼任,安排三名能力强的镇干部专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业务指导(包括材料建档),同时成立三个征地工作组,由三名镇领导负责,实行组长负责制,涉及到的征地村由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具体做好落实。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我镇蛟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沿途线路最长,征地面积最大、拆迁较多、涉及面广,同时征地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因此,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要求各工作组、各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组织相关村以村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好村两委会,村民小组长会和相关户长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蛟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及作用,同时征地拆迁的起止时间要向群众讲明白,特别要对这三个有关征地拆迁文件规定的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和范围、界址进行大力宣传,并抄写张贴村务公开栏,做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征地工作和工程建设顺利开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县委、县府安排部署,蛟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任务要求各乡镇在今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即:3月底前完成红线内林地、耕地、园地(含旱地、菜地)坟地及零星种植树、竹征用任务;房屋拆迁,由**公司安排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和征用丈量在3月底之前完成;4月底全面完成房屋拆迁任务,征地拆迁时间的安排从3月16日开始-4月30日全面完成,具体各阶段安排,根据工作进展由办公室另行作安排。
征地经费
1、蛟征地手续费按征地总额的1%标准下拨各村,根据水田征用情况先预拨各村0.5%,其余0.5%等征地拆迁全面完成后下拨。
2、各组用车辆由各组长安排租车,征地期间各组指定1人出勤登记。
几点要求和说明
1、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是县委、县府下达我镇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及镇工作组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征地拆迁任务按期完成。
2、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农户反映征地问题,必须认真对待,主动负责落实好。
3、征地拆迁土地,地类、房屋结构、面积和补偿标准等必须符合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实行组长总负责制,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具体负责,各组业务负责人把关,村级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机制。林地征用分别由林场和林业站具体负责图纸划定,要落实到村到组(或到户)有几户要写明。
5、征地拆迁工作以村为单位做好填写表格上报,便于上级审计检查,为此要做好如下表格上报:
①现场勘测到场人员签到表一式三份;
②现场勘测登记表一式六份;
③征地面积公示表一式三份;
④土地征用补偿补助款领取册一式六份;
⑤与村签订证地协议书一式二份。同时做好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公示7天并拍照存档。
6、这次征用是指红线内耕地、鱼塘、园地(含旱地、菜地)、林地和各种零星种植树、竹、茶、果园,红线外一律,另行安排征用。
7、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到先易后难,逐个突破,整合推进的原则。
提醒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农户反映征地问题,必须认真对待,主动负责落实好。征地拆迁土地,地类、房屋结构、面积和补偿标准等必须符合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1、高速噪音规定高速公路两侧50米内,白天不超过70分贝,晚上不超过55分贝。高速公路两侧50米外,白天不超过60分贝,晚上不超过50分贝。但是夜深人静噪音可以传播很远,没有任何仿噪音措施,70分贝的噪音,100米之外,依然还有60分贝。2、高速公路修建降音屏障高速公路的车流量比较大,为了降低噪音,都会修建降音屏障。比如高速路两边的绿化树,绿墙技术、声屏障技术,都可以有效降低噪音。3、装修多设计隔音功能采用塑钢门窗,窗户采用中空的隔音玻璃。窗户的窗帘采用布艺,厚一些可以起到吸引作用。墙面和石膏板的中间可以加入一些隔音棉,天花板也可以安装隔音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修高速公路征地流程: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法律分析: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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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上杭白砂几个村,上杭白砂工业园区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史亮明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