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不按照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怎么办2025,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22 16:49:03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不按照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怎么办2025,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怎么办,如果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表达对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担忧,并提出自己的诉

不按照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怎么办2025,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 圣运推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 圣运推荐:拆迁补偿标准,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拆迁补偿标准2017,17年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南京拆迁补偿标准,2024南京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百度文库: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__2001年第23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最新拆迁补偿标准,2020年拆迁补偿标准-2020征拆补偿标准 - 百度文库: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一、不按照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怎么办2025,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怎么办

    如果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

    首先,可以尝试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表达对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担忧,并提出自己的诉求。通过协商,双方可以达成一个更为合理的补偿协议。

    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原补偿决定不停止执行。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或者未经复议直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以及因此受到的损失。

    三、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如果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可以先尝试与征收部门协商;协商无果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二、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一、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1、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处理方法如下:(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1、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协议应当包括货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内容;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实行调换的房屋的价格、结构、面积、位置以及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3、其他需要在补偿协议中列明的内容,补偿协议至少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4、协议中需要明确搬迁费用。如果提供周转用房的,要明确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如果是让被拆迁人自己租房的,需要列明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三、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满意,要提高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没有谈拢补偿之前,一定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面就无法再进行维权。其次、收集好证据和材料。再次,跟拆迁方协商谈判。最后,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走法律程序维权争取。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怎么办?

    一、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怎么办?

    1、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多出人认为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政府需要召开听证会。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约定等。

    常见不履行约定的情形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而引发的纠纷。

    2、以下情形出现后,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纠纷。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引发的纠纷。

    (2)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而引发的纠纷。

    (3)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被拆迁方若是认为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那么最好不要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而是可以收集相关证明补偿标准确实不合理的证据,然后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是提出行政诉讼请求,若是想要提出复议申请、或者是想提出诉讼请求,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五、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

    1.可以向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督察机关反映拆迁违法情况: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和派驻地方的家自然资源督察局省市人民政府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2.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处理,越早越好。拆迁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不合理?

    房屋被拆迁补偿如果不合理的一般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补偿事宜先行协商,或者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主张协调、予以裁决,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能要求补偿吗?

    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可以拒绝征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要求补偿吗?

    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可以拒绝征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农村宅基地征地拆迁应当补偿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但我们又签了拆迁协议,请问能怎么办?

    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不合理协调不好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不按照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怎么办理

    拆迁不按评估价格来补偿怎么办

    拆迁不按合同安置起诉管用吗

    拆迁不按合同给房怎么办

    不合理不拆迁

    拆迁不安置违法么

    不进行拆迁

    不按安置补偿方案执行违反了

    拆迁不安置怎举报

    拆迁不安置

    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怎么办呢

    发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怎么办呢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

    拆迁补偿方案不合理

    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拆迁政策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到哪反映

    拆迁房不合格

    对于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反驳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不按评估价格来补偿怎么办,拆迁不安置违法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韩振亮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