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2025,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21 11:33:06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2025,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南阳路与清和路夹角地块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2025,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今日拆迁普法

  • ● 圣运推荐: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芜湖市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有什么: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芜湖市拆迁房补偿规定,芜湖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芜湖市公房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芜湖市住宅拆迁补偿费,芜湖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最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芜湖市经开区拆迁补偿,芜湖市2023拆迁补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芜湖市鸠江区2024年拆迁计划,芜湖首套房认定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一、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2025,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南阳路与清和路夹角地块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房屋征收目的
          国防建设需要。
          二、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南阳路与清和路夹角地块二期项目。
          三、征收范围
          南阳路以西至芜合铁路,清和路以北至中铁四局物资工贸公司芜湖分公司北围墙。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四、房屋征收部门
          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鸠江区湾里街道办事处。
          六、其它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南阳路与清和路夹角地块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2年11月2日
          南阳路与清和路夹角地块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保障国防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阳路与清和路夹角地块二期项目需实施房屋征收。现就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国防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
          南阳路以西至芜合铁路,清和路以北至中铁四局物资工贸公司芜湖分公司北围墙。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22〕3号);
          4.《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试行)》(房征办〔2014〕78号)。
          四、签约搬迁期限
          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内签约且搬迁完毕。
          五、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及相关规定
          1、评估机构的选择方法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名录中且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2、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处理方法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被征收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当出具复核报告;评估结果没有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申请人。
          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六、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按照“先签约,先选房”和“先搬迁,给奖励,超时搬迁不奖励”的原则实施。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价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原则上按被征收房屋面积,依据征收人提供的户型就近选择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按评估价各自算账互找差价,超出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予以购买。
          七、房屋补偿
    (一)住宅房屋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补偿
          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价格如下:
          (1)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混合,楼层:2/3层,建筑年代:1994年,用途住宅,房屋预评估价格7436元/m2;
          (2)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钢混,楼层:2/4层,建筑年代:2001年,用途住宅,房屋预评估价格7495元/m2;
          (3)铁四局芜湖材料厂宿舍,结构:混合,楼层:3/5层,建筑年代:1993年,用途住宅,房屋预评估价格7843元/m2;
          (4)湾里站1幢、2幢,结构:砖木,楼层:1/1层,建筑年代:60年代,用途住宅,房屋预评估价格6921元/m2;
          (5)湾里站1幢、2幢,结构:混合,楼层:1/1层,建筑年代:1965年,用途住宅,房屋预评估价格7027元/m2;
          (6)湾里站,结构:简易,楼层:1/1层,建筑年代:1965年,用途住宅,房屋预评估价格2973元/m2。
          以上价格为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提供参考,具体房屋的补偿价值以分户评估价格为准。
    2、选择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地点为曹村港拟出让地块,用途:住宅,具体户型、面积以现场公示为准,预评估均价8609元/m2。
    3、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15元/m2。
          被征收房屋中有重型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1货币补偿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2产权调换:
          (1)选择现房产权调换,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2)选择期房产权调换,按上述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费。
    4、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其标准为:每月16元/m2。
          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16元/m2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
          产权调换:
          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按16元/m2支付4个月临时安置费。
          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过渡期36个月以内的,从搬迁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按16元/m2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36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按32元/m2支付临时安置费。
          选择期房产权调换征收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过渡期36个月以内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36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按16元/m2支付临时安置费。
          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另按16元/m2支付4个月临时安置费。
    5、奖励
          对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5%。逾期一律不予奖励。
    6、补助
          对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征收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
    (二)非住宅房屋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补偿
          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价格如下:
          (1)湾里站,结构:混合,楼层:1-2/2层,建筑年代:80年代,用途铁路交通,房屋预评估价格1445元/m2;
          (2)湾里站,结构:砖木,楼层:1/1层,建筑年代:80年代,用途铁路交通,房屋预评估价格1335元/m2;
          (3)湾里站,结构:简易,楼层:1/1层,建筑年代:1985年,用途铁路交通,房屋预评估价格998元/m2;
          (4)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混合,楼层:1/3层,建筑年代:1994年,用途商业,房屋预评估价格8427元/m2;
          (5)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混合,楼层:1/1层,建筑年代:2000年,用途工业,房屋预评估价格880元/m2;
          (6)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砖木,楼层:1/1层,建筑年代:2000年,用途工业,房屋预评估价格825元/m2;
          (7)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钢混,楼层:1/4层,建筑年代:2001年,用途商业,房屋预评估价格8750元/m2;
          (8)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钢混,楼层:4/4层,建筑年代:2001年,用途办公,房屋预评估价格4957元/m2;
          (9)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混合,楼层:1/1层,建筑年代:2005年,用途工业,房屋预评估价格930元/m2;
          (10)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砖木,楼层:1/1层,建筑年代:2005年,用途工业,房屋预评估价格872元/m2;
          (11)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结构:简易,楼层:1/1层,建筑年代:2005年,用途工业,房屋预评估价格462元/m2。
          以上价格为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提供参考,具体房屋的补偿价值以分户评估价格为准。
    2、被征收土地的补偿
          经抽样被征收土地货币补偿预评估价格如下:
          (1)铁路交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预评估单价249元/m2;
          (2)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预评估单价238元/m2;
          (3)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预评估单价348元/m2。
          预评估价格为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提供参考,具体补偿依据分户评估价格为准。
    3、产权调换地点
          沈巷工业园:预评估单价132元/m2;
          被征收人若选择在该地点安置,须符合沈巷工业园产业规划。
    4、停产停业损失费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标准为:
          商业、办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7‰(元/月)确定。
          生产、仓储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2‰(元/月)确定。
          1货币补偿方式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费。
          2产权调换:
          (1)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或征收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
          (2)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从搬迁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
    5、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15元/m2。
          被征收房屋中有重型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1货币补偿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2产权调换:
          (1)选择现房产权调换,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2)选择期房产权调换,按上述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费。
    6、奖励
          商业、办公用房对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5%。
          生产、仓储用房对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400元/m2。
          逾期一律不予奖励。
          八、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鸠江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九、未经登记房屋补偿
          1.已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施工批准手续并按其规定建造、但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2.1990年4月1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3.199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的80%计算。
          4.2000年12月31日至2007年8月14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的40%计算。
          5.2007年8月14日后建造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6.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7.亭棚、披屋等简易结构设施,按照材料价值给予适当补偿。
          8.未经登记的房屋由湾里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提出初步认定意见经区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小组确认后予以补偿。
          十、登记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商业的房屋处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工作小组认定的,被征收时可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补偿:
          1.1990年4月1日前已经改变房屋用途并连续经营使用的,可按照改变用途的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二、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

    鸠江区拆迁政策规定,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有偿拆迁,原则上以协商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可以获得房屋补偿、搬迁安置费等,同时还有一系列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措施。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以“公开、公正、公平、有偿”为原则,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拆迁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将采取多种方式,如公告、听证、咨询、谈判等,与被拆迁户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补偿标准公开、透明,保证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补偿标准方面,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可以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搬迁安置费等。同时,政策还规定了社会保障措施和政策扶持,如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住房保障、医疗救助等,帮助被拆迁户实现家庭经济和社会生存的平稳过渡。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对于被拆迁户的资格、补偿标准、申请流程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如承认产权、符合住房面积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等。因此,在申请和享受相关政策时,需要认真了解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鸠江区拆迁政策中,被拆迁户的产权情况是否会影响补偿标准?在鸠江区的拆迁政策中,被拆迁户的产权情况和房屋使用性质等都会对补偿标准产生影响。比如,如果被拆迁户拥有产权,将可获得更高的房屋补偿标准;而如果房屋为租赁或者承包等形式,补偿标准则会相应降低。因此,在享受相关政策补偿时,需要注意这些具体要求和限制。鸠江区的拆迁政策在推进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申请和享受相关政策补偿时,需要认真遵守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也需呼吁政府加强对拆迁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证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对于办公、生产、仓储等房屋征收时,有有效证照及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补偿金额。2002年8月15日后建造且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80%计算补偿金额。对于普通房屋征收时,按照一般货币补偿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规定计算补偿金额。1.有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及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设的小区和村民规划点的住宅房屋,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外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2.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无有效证照住宅房屋,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外、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超出4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补偿金额。3.2002年8月15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建造,系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外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40%计算补偿金额。4.在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期间,一对夫妻生育一孩(含夭折后又生育的)和结婚未生育的(含生育后夭折的)家庭每户补助100000元。一本户口中两代以上同堂且分别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补助。5.被征收人享有人均10平方米住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区位价格计算补偿金额。6.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标准补偿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区位价格和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40%计算补偿金额。

    四、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

    律师解答:

    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以“公开、公正、公平、有偿”为原则,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拆迁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将采取多种方式,如公告、听证、咨询、谈判等,与被拆迁户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补偿标准公开、透明,保证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补偿标准方面,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可以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搬迁安置费等。同时,政策还规定了社会保障措施和政策扶持,如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住房保障、医疗救助等,帮助被拆迁户实现家庭经济和社会生存的平稳过渡。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对于被拆迁户的资格、补偿标准、申请流程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如承认产权、符合住房面积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等。因此,在申请和享受相关政策时,需要认真了解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五、芜湖市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按人均面积2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2023年芜湖市拆迁范围

    法律分析:东方龙城6号地块1、2号楼、荣盛华府等个小区,房屋征收补偿具体补偿款需要根据具体的拆迁规定。拆迁公司根据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被拆迁人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来说。1、房屋补偿费为补偿已开发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已开发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折算,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为补偿被拆迁房屋户主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时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提取文件,每月对被拆迁房屋户主人口给予补助。3、激励奖金补偿费用被拆除,入住者积极协助房屋拆除或不要求主动放弃部分权利的服务迁移到郊外或拆迁安置住宅单位,拆迁房屋补偿费用的各种标准,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作为确定成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是多少

    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文件

    芜湖市拆迁政策

    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最新

    芜湖市拆房怎么赔偿标准2021

    芜湖市拆迁补偿政策

    安徽省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

    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芜湖市拆迁管理办法

    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最新

    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最新

    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规定

    芜湖市鸠江区拆迁计划

    芜湖市鸠江区拆迁补偿标准

    芜湖鸠江区拆迁办电话

    芜湖鸠江区2021年拆迁地块

    2021芜湖市鸠江区征收公告

    芜湖市鸠江区征收网

    鸠江区拆迁公告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芜湖市拆迁房屋简易房补偿标准文件,芜湖市拆迁补偿政策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郝瑞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