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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临夏市新增7个棚户区拆迁项目: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20 13: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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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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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临夏市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一类区片范围:南龙镇(单子庄村、张王家村)桥镇(荀家村)罕镇(街子村、石头洼村、尕青寺村、拜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60000元/亩地:42000元/亩二类区片范围:南龙

甘肃临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临夏市新增7个棚户区拆迁项目: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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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甘肃临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临夏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一类区片范围:南龙镇(单子庄村、张王家村)桥镇(荀家村)罕镇(街子村、石头洼村、尕青寺村、拜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60000元/亩地:42000元/亩二类区片范围:南龙镇(杨家村、妥家村、罗家湾村)桥镇(祁牟村、大庄村)罕镇(后杨村、马家庄村、江牌村)龙镇(高邓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50400元/亩地:35280元/亩三类区片范围:枹罕镇(王坪村)。补偿标准:水浇地:43400元/亩地:30380元/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临夏市新增7个棚户区拆迁项目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临夏市拆迁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一类区片范围:南龙镇(单子庄村、张王家村)桥镇(荀家村)罕镇(街子村、石头洼村、尕青寺村、拜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60000元/亩地:42000元/亩二类区片范围:南龙镇(杨家村、妥家村、罗家湾村)桥镇(祁牟村、大庄村)罕镇(后杨村、马家庄村、江牌村)龙镇(高邓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50400元/亩地:35280元/亩三类区片范围:枹罕镇(王坪村)。补偿标准:水浇地:43400元/亩地:30380元/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临夏市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一类区片范围:南龙镇(单子庄村、张王家村)桥镇(荀家村)罕镇(街子村、石头洼村、尕青寺村、拜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60000元/亩地:42000元/亩二类区片范围:南龙镇(杨家村、妥家村、罗家湾村)桥镇(祁牟村、大庄村)罕镇(后杨村、马家庄村、江牌村)龙镇(高邓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50400元/亩地:35280元/亩三类区片范围:枹罕镇(王坪村)。补偿标准:水浇地:43400元/亩地:30380元/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临夏市房屋征收补偿规章是什么?

    一类区片范围:南龙镇(单子庄村、张王家村);折桥镇(荀家村);枹罕镇(街子村、石头洼村、尕青寺村、拜家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60000元/亩;旱地:42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南龙镇(杨家村、妥家村、罗家湾村);折桥镇(祁牟村、大庄村);枹罕镇(后杨村、马家庄村、江牌村);南龙镇(高邓家村)。补偿标准:水浇地:50400元/亩;旱地:3528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枹罕镇(王坪村)。补偿标准:水浇地:43400元/亩;旱地:30380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临夏市拆迁补偿标准?

    律师解析:

    可以协商赔偿等,协商不成的,可让对方根据责任认定书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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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葛晴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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