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后动迁人不走2025,动迁遇到钉子户不走政府有权强行拆除吗,动迁遇到钉子户不走,政府是否有权强行拆除,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能强行拆除钉子户的建筑,除非该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具体分析如下:一、钉子户建筑是否违法
动迁遇到钉子户不走,政府是否有权强行拆除,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能强行拆除钉子户的建筑,除非该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具体分析如下:
一、钉子户建筑是否违法
如果钉子户的建筑在不属于违法建筑,且未违反相关城乡规划法规的情况下,政府是不能强行拆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只要钉子户拥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其建筑就受到法律保护,不得被随意拆除。
然而,如果钉子户的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情况则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对于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拆除,并可能处以罚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权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强行拆除。
二、政府拆迁程序是否合法
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并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还需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与钉子户就补偿安置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在必要情况下,可依法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只有在遵循了这些法定程序后,政府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综上所述,动迁遇到钉子户不走时,政府是否有权强行拆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钉子户的建筑合法且未违反相关规划法规,政府不能强行拆除;而如果该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政府则有权依法进行强行拆除。在整个过程中,政府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法律分析:因为钉子户是人民政府在拆迁时,给予的补偿条件等没有得到一致的协商而拒绝拆迁的;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用暴力、威胁或违反法律法规等非法方式迫使拆迁户搬迁。若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政复议、不提起诉讼,甚至也不搬迁的,由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如果钉子户不愿意拆迁,拆迁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拆迁过程中,首先是要贴征收公告,大家同意了,拆迁开始,有指定的评估公司对所有房屋按照有关依据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工作人员会送到拆迁户的手中,让拆迁户进行详细了解阅读,发现有什么问题及时与拆迁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漏评的及时评估,这也是拆迁户正常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法律分析:首先,假意重新规划路线,因为工程有相应的规划路线,我们假意换路线,会让专业钉子户认为不在拆迁他们的房屋,在晒对方几天之后,价格自然也是下降很多。第二,报警,对于警方,警方也会适当的劝阻对方降低价格,但一般来说,专业钉子户对于警方很难减少价格,相当于零减少,毕竟房屋权在钉子户手中。第三,统一价格,不搞特殊,对于拆迁,我们可以实现通过上头人指定统一价格,面对老弱病残才会适当的增加,这种拆迁一般为现在主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拆迁人依法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提出强制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人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或补偿资金证明。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市、县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后经过审查,对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应作出书面的准予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同时责成被拆迁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执行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决定书应载明行政拆迁的日期,该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其自动履行搬迁义务。该裁决书已按送达方式送达。
3、进行执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并作好执行笔录。该笔录应由执行人、见证人(在场人)、公证人签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政府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就作出一个《补偿决定书》,告知钉子户你的房屋就这样补偿和安置了,到时就把你搬迁到政府给的房子里居住,如果你不服这个决定你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90天内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15天内再次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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