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2025,内蒙古五原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分析:1、一次性给予搬迁农牧民每人200000元的安置补助费。
2、在搬迁过渡期内,由搬迁农牧民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给予房屋租赁费补贴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为12个月。非搬迁农牧民原因导致12个月之内未完成住房安置的,继续给予搬迁农牧民每人每月600元房屋租赁费补贴,补贴期限截止交房后三个月,补贴按年度结算。
3、两次搬家费每人4000元。
4、对按照规定时间内签订搬迁协议,给予每人50000元的奖励。 规定时间是指搬迁安置人口核定工作完成后2个月内。超出规定时间签订搬迁协议的,不予享受搬迁奖励。
5、房屋及附属设施、地上附着物和土地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标准:
(1)拆迁二层以上的楼房,每平方米应补偿650元。
(2)拆迁捣制砖砼结构的房屋,应按照每平方米550元进行补偿,砖瓦房每平方米应补偿400元,平房每平方米应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1)拆迁仓房每平方米应按照补偿120元进行补偿。
(2)拆迁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应按照25元进行补偿。
(3)拆迁沼气池每个应按照400元进行补偿、厕所每平方米应按照50—100元进行补偿。
(4)拆迁猪鸡舍每平方米应按照50—100元进行补偿。
(5)拆迁塑料大棚每平方米应按照25—30元进行补偿,菜窖每平方米应按照50—130元进行补偿。
(6)拆迁砖石墙每延长米应按照50元进行补偿,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应按照150元进行补偿。
(7)拆迁大门楼每个应按照400元进行补偿。
(8)拆迁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应按照2000元进行补偿,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应按照2000元进行补偿,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应按照1万元进行补偿,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应按照10—30元进行补偿。
(9)拆迁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为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为300元。
(10)拆迁坟每座应按照300元进行补偿。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应按照每户6000元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内蒙古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有四处安置房源都在卢沟桥乡域内,分别为:白菊电器定向安置房、卢沟桥南里4、5、6号地京城雅苑、卢沟桥棚户区改造(中筑西府海棠)、张仪村安置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一、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2)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4)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5)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6)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7)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8)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9)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10)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以上就是内蒙古房屋拆迁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化以及征地赔偿的相关介绍,各位内蒙的拆迁户们可以根据上述补偿标准计算自己的补偿金。如果在补偿过程中存在争议可以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未果的可以去申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新拆迁法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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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卞翔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