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2025,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拟定了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项目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崇义社区8组,快乐社区1组;崇礼镇蟆颐村5、6组;富牛镇牛路口村5、6组及村集体。拟征收集体土地4.0869公顷,其中农用地2.784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8404公顷,园地0.3334公顷,林地0.56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8公顷),建设用地1.3027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2430元/亩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为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使用,安置补助费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剩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4号)及有关规定标准直接对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兑现补偿。
(三)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正式批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重新测算,并在新标准公布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足额支付到位。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崇义社区8组,快乐社区1组;崇礼镇蟆颐村5、6组;富牛镇牛路口村5、6组及村集体人员安置26人,按照有关政策予以社会养老保障安置;征地涉及房屋拆迁农房安置拟采用货币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五、安置对象确定日期
本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为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土地征收后,本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六、听证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七、补偿安置登记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登记,请相互转告。
八、补偿安置协议签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公告发布后,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实施单位,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眉山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补偿发生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3、准备证据材料,具体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4、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综上所述,有关部门进行征地的应当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文书和证件,向当事人补偿相应的费用,对于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眉山市东坡区各乡(镇)、区属园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适用于本办法。市级园区涉及的政园合一乡镇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由园区按程序制定。第三条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区国土资源分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工作主体。区财政、发改、住建、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第四条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补偿后,被征收土地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第二章征收土地补偿第五条
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第六条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第七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在通知领取期限内,被征收土地单位或个人拒不领取的,实行专户储存。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综上所述,眉山市位于我国四川省,眉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指对被征收土地的当地居民进行安置,赔偿安置费和拆迁费。认为,眉山市位于我国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不如沿海地区,更应该通过建设各种大型项目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市民应该支持。
法律主观: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 征收集体土地 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征收土地补偿 登记。集体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 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集体土地的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标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在通知领取期限内,被征收土地单位或个人拒不领取的,实行专户储存。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以法定手续为依据,按有关规定勘丈登记。 拆迁补偿标准 按附件二执行。另附: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类别标准补偿标准砖混结构层高 2.8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楼盖、屋盖,门窗完好。上有吊顶,下有地砖(板),内墙刮仿瓷,外墙有装饰 750砖木结构上有吊顶,下有水泥地坪或地砖(板),门窗完好,内墙刮仿瓷、外墙有装饰 500土木、木结构砖墙草顶或土墙小青瓦顶,下有水泥地坪,门窗完好,外墙为木板装板墙 400简易结构竹编墙体,简易木板门,玻纤瓦或油毡稻草屋面 150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表名称规格单位补偿标准(元)固定炉灶营业用炉灶处300村民固定炉灶一户双灶处200村民固定炉灶一户单灶处150宅基地围墙土坯墙平方米12机砖墙平方米20院坝混凝土平方米18三合土平方米12条石平方米12粪池个猪圈混凝土或机砖猪圈连同厕所个150沼气池投入产气使用个1800明井土井个400条石个800压水井、机井个1000钢管井套400水塔池池底高度3米以上个1000谷仓农村保管粮食用个400鱼池浆砌平方米20土池平方米10保坎用黄条石立方米200洗澡用浴室全装修个500水泥墙面个300养鱼补偿养鱼损失补偿亩1000捕鱼补偿亩200水缸1立方米以上个100自来水设施套200涵管米100照明用户设施套300闭路电视天线座200固定电话座100动力电千瓦150动力基础设施混凝土立方米50电杆(含线路)10米以上电杆 10米以下减半根600机耕桥4米宽以上座600水沟浆砌立方米20机耕道混凝土,3米宽以上立方米20坟墓普通土坟座800砖石、水泥修砌座1500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刻有墓碑座2000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一、楼房的使用年限到了成危房了拆迁补偿怎么算
危房拆除有补偿,危房拆除补贴计算标准如下: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拆违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眉山市东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第五条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第六条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
(一)、统规统建:即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
1、建设方式。由规划和住建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乡镇集镇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选定安置地点。安置房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2、安置房标准。安置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人均安置40平方米住房、10平方米商业性用房用于就业安置。
3、本人自愿,可将就业安置的10平方米商业用房置换为20平方米住房。
(二)、统规自建:即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自行建设。
1、建设方式。由规划和住建部门会同国土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定安置地点,安置用地按被安置人口人均不超过33平方米规划。安置户按照规划住建部门批准的的规划设计要求,自行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貌。
2、安置建房补助。安置户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安置房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被安置人口每人补助2000元安置点平场费及2000元建筑风貌补助费,在安置房竣工后一次性支付。
(三)、货币安置。实行货币安置人员必须以户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凭商品房购房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一次性给予每人6万元的住房安置费和每人3万元的就业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安置的人员不得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再修建住房和商业用房,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仍有房屋的被拆迁农户不得实行货币安置。
(四)、属统规自建的安置房建设用地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属异地安置的,安置用地实行土地互换;属统规统建的安置房建设用地由政府提供。
户口在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人属“轮换工”或回原籍集体经济组织落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的离退休人员,属统规统建范围的需缴纳2万元/人安置住房费,可享受30平方米的安置住房,不享受商业性用房就业安置;属统规自建范围的,每人可享受33平方米农村建设用地,需缴纳6000元/人基础设施费和相应的土地占用费,不计发安置房平场费及建筑风貌补助费。实行货币安置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人的货币安置费,不再享受配套政策。
对符合安置的被拆迁户,每人每月计发200元生产生活过渡费,过渡期间不得搭建临时过渡房。实行统规统建的过渡费发至安置用房竣工验收后3个月止;实行统规自建、货币安置的过渡费按12个月一次性计发。
拆迁安置建房按有关规定申报批准后实施。申报建设涉及的税费按有关规定予以优惠收取。
统规统建安置用地,按国有划拨方式取得。
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眉山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过上述方案您可以大体计算出您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多少。值得注意的是,拆迁需要与被拆迁者达成一致协议才可进行,还需要有完整的手续,其中包括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否则,就是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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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眉山市东坡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眉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钱凯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