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拆迁补偿规定2025,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法律主观: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而且,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而且,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定。北京延庆的土地补偿标准是每亩10万元;天津市的价格只有每亩2.9万元;山西太原小店区的标准为181636元/亩;河北石家庄的为67038/亩;辽宁沈河的土地补偿标准高达45万/亩;安徽马鞍山却只有55600元/亩;除此之外,有些地区还有分类,比如说湖南长沙就是分三个区片的:一类区片65000元/亩;二类区片59000元/亩;三类区片53000元/亩,但是福建厦门的一类区片为15.5万元/亩;二类区片为12.5万元/亩;三类区片10.7万元/亩。看到以上这些数据,可能不少人很诧异,为什么同样是土地征收,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呢?这个就是根据每个城市的土地价格等因素来综合考虑,所以具体是怎么补偿的,还得看自己所在地区的政策,不能一概而论。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三、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现实中很多征用土地的行为的程序虽然合法,但是在支付、管理征地补偿费的时候有履行瑕疵。我国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完成了支付之后,补偿费用管理又成了问题,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对于补偿费用的管理要分类讨论:1、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安置补助费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4、青苗补偿费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 等 社会保险 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
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而且,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法律分析: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
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而且,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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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费县拆迁补偿规定文件,2021年费县拆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吕成霖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