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乐都拆迁补偿标准,乐都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征用碾伯镇上教场村、汤官营村部分集体土地及补偿标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兰新客专兰州至西宁段病害工点整治工程(青海省境内乐都段)项目用地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征用碾伯镇上教场村、汤官营村部分集体土地及补偿标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兰新客专兰州至西宁段病害工点整治工程(青海省境内乐都段)项目用地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更新后的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18〕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征地补偿标准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红线范围内永久用地总面积亩,涉及碾伯镇汤官营村土地亩,均为农用地(其中:其他林地亩、天然牧草地亩)。碾伯镇上教场村土地亩,均为农用地(其中:其他林地亩,天然牧草地亩),本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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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面积为实测面积。
2.因工程需要征用红线范围内临时用地总面积30亩,涉及碾伯镇上教场村土地亩,均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亩,灌木林地亩)。碾伯镇汤官营村土地亩,均为农用地(其中:天然牧草地亩,其他草地亩,农村道路亩),本次征收面积为实测面积。
二、征地拆迁补偿原则及标准
(一)土地补偿原则
1.被征收土地的地类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认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地类用途的,仍按原地类给予补偿。
2.征收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等土地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按表一统一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兑现给被征地农民。使用国有农场、林场等单位的国有耕地、林地的补偿,参照征收同类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3.集体农用地出租(流转)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国有农用地出租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兑现给国有农场、林场,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
4.宅基地、打麦场、厕所、圈舍、苗圃地、田间道路、鱼塘、农村水利设施等用地按邻近地类标准进行补偿。
5.坟地按邻近地类进行补偿,回族墓地搬迁费按实际埋葬面积每亩4万元进行补偿。
6.未利用地(集体荒滩、荒坡、河滩地、沙砾)按邻近地类统一年产值的1倍给予补偿。
7.林地补偿标准按该地区同等条件耕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给予补偿。
8.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一、乐山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乐山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乐山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乐山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乐山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乐山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乐山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乐山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乐山政府在确定征地安置费用的时候都是根据乐山市当地的房屋交易价格来确定的,而且每一年乐山市政府还会对相关的征地补偿的标准进行修订,以此来保证每一次征地补偿都是合理的、让人民满意的。
一、四川乐山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三)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
全省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审批农地转用占用耕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计算,每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前3年平均年产值
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财政、物价、农业、林业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前3年度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制订并报市(州)人民政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汇总后送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相关资料对各县(市、区)所制订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提出修改意见后,每年4月底前,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将本行政区域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向社会公布。
二、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主要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2)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以及组织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人不同意情况下的听证会;
(3)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4)制定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
(5)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论证和处理;
(6)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
(7)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负责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9)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房屋拆迁流程
1、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2、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3、内业计算
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5、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补偿新建房成本。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原则,宅基地补偿过程中,对农村村民的住宅,我国实行单独补偿机制,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应当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早在我国就有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而对于被拆迁人的住房保障也有相关规定,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细则。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各自为战”,宅基地的特殊性质不容忽视,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是相互分离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分配到手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子。世事无常,如果村民遇到宅基地拆迁,要注意两种补偿缺一不可。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依照所有权划分,宅基地补偿归属于村集体,而非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但自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因此房屋补偿应该归村民所有。当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和住房,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供生活,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子。宅基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要根据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综合考量,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直接估价付款。二是房屋产权调换。即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房屋面积折换安置房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全方位的,分为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房价)、附属物及装修折价、宅基地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主要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具体标准由当地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规定。如果安置房还未建好,拆迁单位应支付在搬迁、租房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部分模糊不清的补偿金额可以向拆迁方索取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会有详细清楚的拟定补偿价款表格,依照具体的实施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用包含哪些项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四川乐山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三)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
全省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审批农地转用占用耕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计算,每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前3年平均年产值
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财政、物价、农业、林业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前3年度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制订并报市(州)人民政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汇总后送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相关资料对各县(市、区)所制订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提出修改意见后,每年4月底前,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将本行政区域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向社会公布。
二、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主要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2)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以及组织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人不同意情况下的听证会;
(3)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4)制定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
(5)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论证和处理;
(6)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
(7)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负责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9)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房屋拆迁流程
1、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2、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3、内业计算
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5、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一、四川乐山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三)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
全省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审批农地转用占用耕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计算,每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前3年平均年产值
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财政、物价、农业、林业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前3年度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制订并报市(州)人民政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汇总后送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相关资料对各县(市、区)所制订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提出修改意见后,每年4月底前,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将本行政区域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向社会公布。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做哪些工作?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征收人对调查登记工作不予配合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权属登记档案进行登记。
(3)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核实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十五日内予以核实并告知申请人。
(4)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设定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抵押权人。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对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的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乐都年鉴
●乐都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乐都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乐都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乐都区拆迁计划
●乐都2021年拆迁通知
●乐都区2021年要拆的哪些村
●乐都区2021重点项目及拆迁
●2020年乐都区征地最新
●乐都区2020年搬迁哪些村
●2021年乐都区易地搬迁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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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黄芷桂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