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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拆迁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23 16:02:3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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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拆迁吗?,政府可以拆迁吗,强拆并未完全被废止,明令禁止的是未经法定程序的行政强拆,只要是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司法强拆是法律允许的,行政强拆除了拆除违法建筑之外,一般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可能是违法的。一、个人不同意拆房子能强拆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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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可以拆迁吗?,政府可以拆迁吗

强拆并未完全被废止,明令禁止的是未经法定程序的行政强拆,只要是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司法强拆是法律允许的,行政强拆除了拆除违法建筑之外,一般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可能是违法的。

一、个人不同意拆房子能强拆吗?

不同意拆房子能强拆,但强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

二、房屋被强拆步骤有哪些?

房屋强拆有非法强拆和合法强拆两种方式。房屋被合法强拆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即可。房屋被非法强拆的处理方式如下: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中不能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的产权房需要拆迁。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以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政府有拆迁的权利吗

政府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一、国企员工能享受拆迁补偿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局不找我谈拆迁,为什么不说

建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判决拆迁违法,对方没有经过同意,也没有相应的催告期就强拆是违法的。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强拆

以下情况下,不能强拆:

1、未经过行政裁决裁定允许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履行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四、政府要求拆迁可以不拆吗

如果是国家重点工程。拆迁费会低一点。如果是地方政府工程。拆迁费要略高一点。如果是地方工程的话,你可以不拆迁。就作为钉子户。如果是国家重点工程,那必须在没有商量。具体还是有强制性的,很多地方的政府也会提高补偿,如果当地需要商业的拆迁,这个是没有办法拒绝的。

政府也会为了公共的利益征求老百姓所用的房屋土地,这些地方都是政府实施,要进行改造整理,建设规矩城市的设计,个人不同意当然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在原则上面,如果拆迁的人意见不同意的话,收签的部门也是不可以强制的,拆迁需要双方在协商之后达成签定的协议才可以进行拆迁。但是实际上很多居民都是不想拆迁的,政府只能强制性的执行。有效的阻止,唯一的路径就是要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当地的政府撤销之后,才可以终止拆迁的行为。遇见暴力强拆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报警,遇到强拆一定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留下强拆的证据,提起诉讼,这些证据也是可以保证自己在房产证上多一个备份。尽可能的可以录像和录音维权,做提供证据的支撑。

农村拆迁不签字可以不拆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国家为什么要拆迁

法律分析:首先,集中人口,留下更多的土地用于农业或工业用;其次,增加政府收入;第三,拆迁之后,开发商建房子,促进了GDP的增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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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皮安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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