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该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从法律上讲,拆迁人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给被拆迁人作了合法补偿和安置后,就有权利拆除被拆迁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属物,同时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内负有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强制拆迁需以作出房屋拆迁裁决为前提。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达不成协议,应首先申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拆迁裁决,裁决机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然拒绝履行拆迁义务,方可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未履行或未经拆迁裁决的,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均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在决定强制拆迁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进行证据保全。根据《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不履行裁决规定的搬迁义务的,应由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是县、市人民政府,如果县、市人民政府未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有关部门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可以强拆的情况包括:在本市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是以补偿决定为依据的。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交换住房和周转住房。如果没有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就不能进行强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第二十二条 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法律分析: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条件: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强制拆迁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拆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一、高速违章罚款有滞纳金吗
高速违章罚款不需要交滞纳金。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对未按期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依照税法有关规定,按日征收一定比例的罚款。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在其他管理领域,如果有货币义务,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采取滞纳金,例如环境污染排污费。
二、行政执行的手段包括哪些
行政执行的手段包括:
1.行政措施;
2.行政命令;
3.政策执行;
4.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还包括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或其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呢
●什么是强行拆迁
●强制拆迁有哪几类
●强制性拆迁合法吗
●强制拆迁的性质
●强制拆迁新规定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强制拆迁赔偿标准
●强制性拆迁怎么办
●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
●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呢
●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呢
●强制性拆迁合法吗
●强制拆迁有哪几类
●强制拆迁的性质
●强制拆迁新规定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强制拆迁赔偿标准
●强制性拆迁怎么办
●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
●强制拆迁和强制拆除区别是什么?,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司法强拆的前提是什么,什么叫司法强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现在强拆应该是司法强拆吗,什么叫司法强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现在的司法强拆就一定合法?,什么叫司法强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什么叫司法强拆,司法强拆的前提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现在的司法强拆就一定合法吗,什么叫司法强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什么叫社区拆迁补偿政策,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的区别: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逆向行驶属于什么行为,什么叫逆向行驶: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虚报骗取拆迁补偿款,什么叫骗取拆迁补偿款: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是冒领吗,什么叫骗取拆迁补偿款: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什么叫非法侵占财产罪,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是民事还是刑事: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什么叫居民社保和职工社保,职工社保与居民社保的区别: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安置补偿费是些什么费,什么叫安置补偿费: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土地征收手续和用地审批一样吗,什么叫土地征用呢: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什么叫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入室抢劫的定罪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什么叫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涉及哪些法律问题: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什么叫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是些什么费: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什么叫代劳补偿,南京市征地补偿代劳费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什么是强行拆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冯盈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