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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派出所做了见证人有记录吗,派出所见证人记录是否存在?: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22 11:36:34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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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派出所做了见证人有记录吗,给派出所做了见证人有记录吗,法律分析:有记录,但对自身没有影响。在派出所只是做了笔录,而没有处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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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派出所做了见证人有记录吗,给派出所做了见证人有记录吗

法律分析:有记录,但对自身没有影响。在派出所只是做了笔录,而没有处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派出所见证人记录是否存在?

本文讲述了案底的概念和记录方式。案底是指某人的犯罪或违法行为记录,会被记录在当地或国家级档案中。一般情况下,只有刑事案件才会留下案底,而案底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报案人在公安局报案时,会在公安局留下姓名、基本情况以及报案时提供情况的相关笔录。没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法律分析

有记录,但这些记录不会对当事人产生任何影响。在派出所进行了一次笔录,而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因此不会留下任何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的犯罪或违法行为记录,也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录在当地或国家级档案中,这是自然人的一种历史记录。

一、被警察口头警告会不会记录档案

被警察口头警告不会记录档案。一般是刑事案件,才留下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二、报案人会在公安局是有案底

报案人会在公安局有姓名、基本情况以及报案时提供情况的相关笔录。没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拓展延伸

在警察局写保证书会入档案吗

在派出所写过保证书不会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犯罪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结语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的犯罪或违法行为记录,在派出所进行了一次笔录,而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因此不会留下任何案底。但需注意,一般刑事案件才会留下案底,而报案人在公安局报案时,会在公安局留下姓名、基本情况以及报案时提供情况的相关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派出所做证人笔录会给谁看

派出所做的笔录有权利看的人有:1、当事人;2、当事人的代理人;3、公安机关;4、检察院;5、法院。给违法嫌疑人做的笔录,受害人一般是不能看的。而受害人的代理人,即检察官可以看。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指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其行为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笔录是派出所了解基本问题、情况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立案属于公安的另一个程序的。做笔录没有立案,可以去派出所或办案单位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说明的理由不能接受,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对不作出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四、做完证人笔录还能变嫌疑人

法律分析:做完证人笔录的,如果涉嫌犯罪的,也是会变成犯罪嫌疑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五、在派出所做的笔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律分析:1、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相关联,完全可以作为证据。该项证据属于书证。2、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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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汪思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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