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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地占用与补偿标准,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7 13:35:2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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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地占用与补偿标准,农耕地占用与补偿标准,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

农耕地占用与补偿标准,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农耕地占用与补偿标准,农耕地占用与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一、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耕地开垦费。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占用农村土地的赔偿标准:征收耕地的,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赔偿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的,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2.土地的青苗和附着物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耕地占用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十九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法律依据:《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十九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五、农村占用耕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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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柳冬涛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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