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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纠纷该以谁的名义起诉,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7 12:45:0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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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纠纷该以谁的名义起诉,集体土地纠纷该以谁的名义起诉,231名村民指控被告市人民政府为原告村窑厂占用的土地向第三人吴某和高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村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由于该村村民委员会拒绝起诉,刘某等人以村

集体土地纠纷该以谁的名义起诉,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集体土地纠纷该以谁的名义起诉,集体土地纠纷该以谁的名义起诉

231名村民指控被告市人民政府为原告村窑厂占用的土地向第三人吴某和高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村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由于该村村民委员会拒绝起诉,刘某等人以村民本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对于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被侵权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提起诉讼的,半数以上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原告刘某等231名村民指控被告市人民政府为原告村窑厂占用的土地向第三人吴某和高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村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由于该村村民委员会拒绝起诉,刘某等人以村民本人的名义提起诉讼。第一种意见是,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被侵权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第二种意见是,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提起诉讼的,半数以上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提起诉讼。评议分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是集体财产的管理者,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的诉讼主体应当是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根据民事诉讼法,村民小组或者村委会有自己的财产,可以视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村民小组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导致农民权益受损而得不到救济,引发集体上访的情况。一些地方通过“农转非”的形式将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取消,原有的村民委员会不复存在,导致农民权益受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半数以上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起诉。”。

拓展延伸

农村集体土地纠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或者非村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代表全体成员的利益,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等职责。因此,在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纠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利代表全体成员起诉,维护自身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之一起诉。在涉及土地使用权的纠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诉讼标的,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起诉。

结语

被告市人民政府为原告村窑厂占用的土地向第三人吴某和高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导致村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虽然该村村民委员会拒绝起诉,但刘某等人以村民本人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被侵权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村民小组或者村委会有自己的财产,可以视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在实践中,一些地方通过“农转非”的形式将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取消,原有的村民委员会不复存在,导致农民权益受损。因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二、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发生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集体土地争议应以谁的名义起诉对方

集体土地争议起诉的主体为:

1、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一、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需要哪些材料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时,由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代表申请办理。

二、村民小组可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法律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因此,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在发生民事纠纷后,村民小组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并且有权委托法定的人代为参加诉讼。

村民小组的性质是什么

1、村民小组是农村基层的自治组织,隶属于村委会;

2、村民小组是村委会组织再延伸的编组,直接管辖的对象为农户和村民;

3、村民小组以村委会下设组织身份开展活动时,不具法人资格;

4、村名小组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活动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

三、宅基地在集体内部转让吗

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四、集体土地纠纷是以谁的名义起诉

集体土地争议的起诉主体是:

1、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一、征地补偿纠纷可以法院不予受理吗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征地补偿纠纷,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意见;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3、村民对村民会议对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和分配方案的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

4、不直接起诉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和方案;

5、村民认为被征地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知情权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农村户口无宅基地如何处理

如果户口上有所属土地,可以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三、征收土地池塘怎么赔偿

如果该鱼塘属村民小组管理使用,其被征收后补偿应该属村民小组。在农村,常出现个人承包鱼塘的情况;如果鱼塘的所有权属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塘土地的征收所得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承包人只享有对鱼的损失补偿或赔偿。另外,要搞清鱼塘是属于村民委员会管理或是到具体的村民小组管理;如果是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投资修建的鱼塘,其土地征用所得补偿属该村民小组的全体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

五、个人与村集体土地争议

法律分析: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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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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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明乐宇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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