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只能在本省使用吗,公积金只能在本省使用吗,法律分析:不是的。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只能在当地使用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异地办理。按照国家的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
法律分析:不是的。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只能在当地使用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异地办理。按照国家的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公积金在一个地方交,可以在另外的地方用。公积金贷款不能异地购房,但并不是说异地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可以。住房公积金目前可以转移使用。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但是要有条件的:
1、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5、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一个省市的公积金可以用吗
同省异地住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
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哪些情况才可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
公积金作为一项购房福利,对每位职工来说都十分重要。然而,由于工作的变动,城市的迁移,许多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叹息,却不知怎么使用。
不过,这种情况已在目前有了初步进展,因为全国基本已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虽然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是一则好消息,但真相其实并不简单!因为只有在以下3种情况下,才能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
1.省内异地贷款
省内异地贷款是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有户籍要求,比如洛阳、兰州、昆明、合肥、宁波等。所以,购房者在申请前,最好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进行异地贷款。
2.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
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不过,目前支持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且没有户籍限制的城市很少,各城市间政策方面也不同。对户籍限制的城市有北京、广州、深圳、青岛等。
3.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
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工作地所缴存的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买房,同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即使工作地和户口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
目前中三角城市、南宁及20省省会城市均可办理跨省公积金互贷业务。
由上可知,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还并不是想贷就可以贷的,其要求条件比较严格,不过,至少我们能看到跨城“唤醒”公积金的趋势,异地购房者也可以多多关注两地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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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贺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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