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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素材平台是否涉及侵权?,请问从素材网站上下载的素材,个人vip商用和企业vip商用哪个算是侵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6 12:56:44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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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素材平台是否涉及侵权?,免费素材平台是否涉及侵权,免费素材平台的合法使用与侵犯著作权之间的关系。合法的免费素材平台会与原著作权人协商并获得许可,不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在免费素材平台下载素材后去除水印再使用,而普通修改使用则不

免费素材平台是否涉及侵权?,请问从素材网站上下载的素材,个人vip商用和企业vip商用哪个算是侵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免费素材平台是否涉及侵权?,免费素材平台是否涉及侵权

免费素材平台的合法使用与侵犯著作权之间的关系。合法的免费素材平台会与原著作权人协商并获得许可,不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在免费素材平台下载素材后去除水印再使用,而普通修改使用则不构成侵权。侵犯著作权的要件包括:有侵权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和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与故意或过失有关。

法律分析

正规的免费素材平台一般都会和原著作权人进行协商并且获得许可并不会侵犯著作权,并且对相应的素材信息说明了免费下载所以一般并不会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的情况属于当事人在免费素材平台下载了素材把自带的水印去掉再使用是侵权的,普通加以修改使用的话则不会侵权。

侵犯著作权构成要件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结语

合法使用免费素材是不会侵犯著作权的,正规的免费素材平台通常会与原著作权人进行协商并获得许可。只有当使用者在下载素材后擅自去除水印并使用时,才构成侵权行为。侵犯著作权需要满足三个要件:有侵权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以及主观有过错。故意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常较重。因此,合理使用免费素材并进行适当修改是不会侵犯著作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表 演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请问从素材网站上下载的素材,个人vip商用和企业vip商用哪个算是侵权?

从素材网站上下载的素材,个人VIP商用和企业VIP商用都不算侵权。个人VIP和企业VIP只是网站针对不同用户作区分,权限方面差异并不大。开通了个人VIP下载的素材只针对自己能商用,换句话说自己得有店铺,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用,并且是只能用在自己的店铺上,要是把素材给别人用了那就是侵权。开通了企业VIP是可以多人或者给多个商家使用,这就是为设计师团队和企业公司准备的,企业VIP有不同种类,但是都是以年计算的,并不是开通了就是永久的,一年过后想再继续下载素材商用得续费,但在开通会员期间下载的素材可永久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和包装上的商标,责令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并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两倍以下的罚款。

三、做海报用别人的素材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算。他人素材是有版权的,因此不能商用。部分素材其上传仅供学习与交流。一般的使用不构成侵权,如需商事用途需要得到对方的授权许可。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四、免费素材平台是否侵犯著作权

法律分析:免费素材平台是侵犯著作权的。但具有法定强制许可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出售、复制他人作,或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五、视频用了别人的素材会侵权吗

法律分析:用网络视频做素材是不是侵权在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看做素材的目的是什么,有没有经视频作者的同意等情形。,商用,或盈利为目的。不建议截取其他视频素材,一定要截取,必须要获得原作者/制作方的书面授权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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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免费素材平台是否涉及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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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皮思航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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