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4 12:35:24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一、农村宅基地一亩多少钱

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具体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得价格标准。

二、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宅基地证是确权吗

宅基地确权确权是按土地实地测量面积。

对于宅基地面积的测量,国家也有相关规定:就是封闭的房屋,从外墙测量计算面积;如果两户中间共用一堵墙的,只测量到该墙的中间,对于接连的柱子,也是遵循这一原则。

挑出的阳台和楼梯计算方法。对于挑出的阳台或者楼梯,以凸出部分垂直的阴影部分计算面积。

人均耕地达不到1000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超过的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3平方米;

坝上地区宅基地不得超过467平方米。

各县市标准不完全相同,所以事先要了解当地确权面积。

根据当地耕地情况,略有不同。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面积,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各省市一般将境内的县市,根据山林、水田、滩涂等不同,另行规定具体的面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二、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1、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具体如下:(1)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2)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3)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1、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2、进行行政解决,寻求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帮助;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宅基地面积标准

法律分析:(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 (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 (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 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四、农村宅基地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五、农村宅基地面积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根据村民家庭人员和本村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确定:

(一)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二)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

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审批标准:

(一)村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 的80%:

(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

(三)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

(四)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什么

宅基地面积国家标准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少平方

国家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是多少

2020年宅基地面积标准

宅基地面积政策

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

宅基地房屋面积规定

宅基地标准总面积是多少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少平方

宅基地面积国家标准

国家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是多少

2020年宅基地面积标准

宅基地面积政策

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

宅基地房屋面积规定

宅基地标准总面积是多少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标准宅基地面积是多少?,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市宅基地申请条件?,北京市宅基地申请条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宅基地评估标准,北京市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宅基地多大面积就算超出标准了,北京市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新规,农村宅基地继承新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宅基地怎么继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最新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农村宅基地继承新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能否继承,宅基地怎么继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能不能继承,宅基地怎么继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如何继承,宅基地怎么继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1,农村宅基地继承新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能够继承吗,宅基地怎么继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是什么,北京农村宅基地继承政策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宅基地怎么继承,宅基地怎么继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怎么继承宅基地,北京农村宅基地继承政策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规,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市宅基地继承手续,北京农村宅基地继承政策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什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郑桐佳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