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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09 14:53:4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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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 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 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 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 平米,另外房屋附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二、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三、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问题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根据耕地产值或邻近耕地产值确定,青苗按产值或给予合理补偿,附着物按市场价格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被征用土地产值的4至6倍,最高不超过15倍。无收益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法律分析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拓展延伸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的法律解读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的法律解读是指对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进行详细解释和分析的过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旨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土地被征收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在法律解读中,需要关注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析。此外,还需考虑政策的适用范围、补偿计算方法以及农民的申诉渠道等问题。通过法律解读,可以帮助相关人员了解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的具体要求,避免权益受损,并为相关争议提供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

结语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的法律解读是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补偿标准、方式、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应得到充分关注和解析。同时,适用范围、计算方法和申诉渠道等问题也需考虑。通过法律解读,可帮助了解政策要求,保护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1、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4、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5、交付土地。

五、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方案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需要给予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拆迁流程包括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和执行协议。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市、县政府负责公告和批准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和支付费用。市、县政府可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法律分析

一、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需要给予如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另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的流程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有如下流程: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协商

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4.拆迁并执行补偿协议。

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谁承担

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来承担。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组织实施方面有着明确的职责分工。具体来讲,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主要体现为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组织实施,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的支付等。当事人如诉请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支付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职责或者确认行政机关未履行支付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法,市、县人民政府亦可成为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结语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需要给予多方面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此外,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拆迁流程包括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协商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以及执行协议。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收及补偿安置方面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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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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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卞诺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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