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托管区域规划?,合肥高新区托管区域规划,律师分析:一、以江淮运河中心线和长江西路(312国道)道路中心线为界,将蜀山区小庙镇自江淮运河入蜀山区境内至长江西路(312国道)交口处,继续沿长江西路(312国道)至肥西县官亭镇界以南区域
律师分析:
一、以江淮运河中心线和长江西路(312国道)道路中心线为界,将蜀山区小庙镇自江淮运河入蜀山区境内至长江西路(312国道)交口处,继续沿长江西路(312国道)至肥西县官亭镇界以南区域整体委托高新区管理。
二、托管实行“整体移交,属地管理”。即除必须由行政区负责的职能外,托管区域内经济社会事务由高新区实施管理。
三、高新区管委会和蜀山区政府要签订托管协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妥善处理委托管理相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一、以江淮运河中心线和长江西路(312国道)道路中心线为界,将蜀山区小庙镇自江淮运河入蜀山区境内至长江西路(312国道)交口处,继续沿长江西路(312国道)至肥西县官亭镇界以南区域整体委托高新区管理。
二、托管实行“整体移交,属地管理”。即除必须由行政区负责的职能外,托管区域内经济社会事务由高新区实施管理。
三、高新区管委会和蜀山区政府要签订托管协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妥善处理委托管理相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开发区规划是一个省份具体的规划项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一、以江淮运河中心线和长江西路(312国道)道路中心线为界,将蜀山区小庙镇自江淮运河入蜀山区境内至长江西路(312国道)交口处,继续沿长江西路(312国道)至肥西县官亭镇界以南区域整体委托高新区管理。
二、托管实行“整体移交,属地管理”。即除必须由行政区负责的职能外,托管区域内经济社会事务由高新区实施管理。
三、高新区管委会和蜀山区政府要签订托管协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妥善处理委托管理相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一、以江淮运河中心线和长江西路(312国道)道路中心线为界,将蜀山区小庙镇自江淮运河入蜀山区境内至长江西路(312国道)交口处,继续沿长江西路(312国道)至肥西县官亭镇界以南区域整体委托高新区管理。
二、托管实行“整体移交,属地管理”。即除必须由行政区负责的职能外,托管区域内经济社会事务由高新区实施管理。
三、高新区管委会和蜀山区政府要签订托管协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妥善处理委托管理相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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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合肥高新区托管区域规划202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孟世航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