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陈先生2人诉平湖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拆除违法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1日14:00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法院委托人:陈
时间:2020年10月21日14:00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法院
委托人:陈先生2人
被告:平湖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办案事由:拆除违法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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