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 发布时间:

    2024-07-22 11:41:06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小编整理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理解。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小编整理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理解。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主旨

  本条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订入物业买卖合同的要求。

  释义和理解

  条例第21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条例的表述,显然此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

  普通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的。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本来是作为物业所有人的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为自己提供财产管理服务而订立的协议,所以说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作为物业买受人的业主。但是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如前所述,业主没有办法联合起来自己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因此不得不借助物业建设单位之手,由其来选任物业管理企业,由此也变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这样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就不存在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一般而言只有彼此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的双方才有权提出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的要求,业主虽然是物业买受人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如果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约定,作为最为直接的利害关系人的物业买受人却不能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措施改正,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与此相类似,物业管理企业也没有法律上的权利要求业主缴纳各种物业服务费用。

  为了解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约束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而带来的困扰,条例要求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这样,物业的买受合同就包括了前期物业合同的内容,避免了物业管理的内容成为空缺,同时业主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也可以享有物业服务的权利并应当根据物业服务的有关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物业法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第29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法第52条

物业管理办法35条

2020版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物业管理第29条

物业条例52条

物业管理52条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法第四百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法第四百二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安全生产法第27条释义

安全生产法第29条释义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来源:头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