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恋人关系,怎么构成强奸了”强奸案,一男子通过相亲认识一女子,双方相亲成功,准备春节回老家领证,支付彩礼和摆酒办婚宴。这天,双方共同相约出游,晚上入住某酒店,女子喝了点酒,酒醒后,发现身体异常,随后女子报警。男子说女子是恋人关系,也同
一男子通过相亲认识一女子,双方相亲成功,准备春节回老家领证,支付彩礼和摆酒办婚宴。
这天,双方共同相约出游,晚上入住某酒店,女子喝了点酒,酒醒后,发现身体异常,随后女子报警。男子说女子是恋人关系,也同意住同一房间,也就是说女子是自愿的,并没有强迫女子。双方各执一词。
女子表示,说好结婚之前,不要有亲密接触,你太坏了,趁我酒醉的时候,强暴我,等民警来抓你吧。
在民警到来现场前,男子表示自己错了,请求女子原谅男子。此过程中,女子用手机记录了整个过程。民警到达现场后,男子说自己也是酒醉了,自己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自己并没有和女子发生关系。
在民警一番询问后,男子又表示,我们是恋人关系,女子同意和我入住同一房间,所以女子是自愿的,自己没有构成犯罪。
随后,民警提取了相关的物证。经鉴定,属于男子的生物特征。
对此,广州律师吴国雄介绍到:
一、男子的行为,涉嫌犯罪吗?
刑法规定只要是趁妇女处于不能反抗、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与妇女发生关系的,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是在违背妇女意志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即构成强奸妇女。其中,包括实施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具体到本案,从上述描述的情况看,女子在民警到来前的对话、女子和男子结婚前的约定、以及女子醉酒后处于不能反抗、无法反抗的状态,男子的行为很明显是违背了女子的意愿,与其强行发生关系。所以,男子的行为,是完全符合强奸罪的主客观要件的。
二、男子的行为,会坐牢吗?
根据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如果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如果具有其他法定可从轻情节的,可酌情减少相应的基准量刑。
具体到本案,男子在民警到来前后的说辞截然相反,虽然他留在现场,但没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特别是在民警掌握生物证据前,还心存侥幸心理,这点最终没有被认为自首,所以最终不能参照基准刑减少40%以下的机会。
男子在事后积极主动向女子进行经济赔偿并获得女子的谅解,争取参照基准刑减少40%以下。
法院经审理后,根据男子的犯罪情节以及其悔罪表现等,最终决定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男子四年有期徒刑。
三、律师评析
从刑法角度来讲,男士如果趁女方醉酒时,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只要事后女方报警,大概率就会有被判处3年以上。还有一点,女士和异性相处,最好不要喝酒,很容易出事情,爱自己也是爱别人。
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广州律师吴国雄
学案例,涨见识,防风险
欢迎点赞、收藏、转发。
法律分析:
强奸案中恋人关系只要符合批捕条件就会被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迫卖淫女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临律-“我们是恋人关系,怎么构成强奸了”强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