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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在红线外10米属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今后房子升高或改造有什么限制?,请问我的房子是红线外10米的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以后房子升级或改造有什么限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0 00:22:1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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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在红线外10米属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今后房子升高或改造有什么限制?,房屋拆迁范围是按拆迁红线划分的。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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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家房子在红线外10米属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今后房子升高或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拆迁范围是按拆迁红线划分的。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我家在红线外10米的房子是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以后房子升级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改造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首先要判断房屋改造是否有占用新增土地,如果房屋改造占用的新增土地是合法申请的,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房屋改造占用的新增土地是违法不合规的,是不会有赔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请问我的房子是红线外10米的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以后房子升级或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被拆迁人的范围该按拆迁红线划分。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请问我家10米外的红线属于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以后房子上涨或者改造有什么限制

法律分析: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的话,考虑到房屋作为整体的安全性,即便是拆迁,也是应当对整个房屋进行拆迁,并按照房屋总面积确定补偿数额。严禁只对红线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拆迁,这样容易导致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高铁拆迁农村红线外多少米拆迁?

拆迁修建高铁的补偿是: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我家房子离高铁33米,不给拆迁怎么办?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1、行政裁决。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2、提起民事诉讼解决。3、进行强制拆迁。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请问我家10米外的红线属于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以后房子上涨或者改造有什么限制

法律分析: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的话,考虑到房屋作为整体的安全性,即便是拆迁,也是应当对整个房屋进行拆迁,并按照房屋总面积确定补偿数额。严禁只对红线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拆迁,这样容易导致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请问我的房子是红线外10米的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以后房子升级或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被拆迁人的范围该按拆迁红线划分。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我家在红线外10米的房子是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以后房子升级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改造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首先要判断房屋改造是否有占用新增土地,如果房屋改造占用的新增土地是合法申请的,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房屋改造占用的新增土地是违法不合规的,是不会有赔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我家房子在红线外10米属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今后房子升高或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拆迁范围是按拆迁红线划分的。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六安市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计算方式如下: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可以按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高速路红线外拆迁和红线内拆迁补偿有区别吗

区分高速公路拆迁补偿和普通拆迁补偿如下: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属于为公益事业而修建的项目,无论进行征收还是征用,均需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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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问我的房子是红线外10米的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以后房子升级或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被拆迁人的范围该按拆迁红线划分。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我家在红线外10米的房子是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以后房子升级改造有什么限制?

房屋改造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首先要判断房屋改造是否有占用新增土地,如果房屋改造占用的新增土地是合法申请的,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房屋改造占用的新增土地是违法不合规的,是不会有赔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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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范围是按拆迁红线划分的。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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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的话,考虑到房屋作为整体的安全性,即便是拆迁,也是应当对整个房屋进行拆迁,并按照房屋总面积确定补偿数额。严禁只对红线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拆迁,这样容易导致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高速路红线外拆迁和红线内拆迁补偿有区别吗

区分高速公路拆迁补偿和普通拆迁补偿如下: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属于为公益事业而修建的项目,无论进行征收还是征用,均需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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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修建高铁的补偿是: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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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我家房子在红线外10米属环保线,不拆迁有什么补偿,如果今后房子升高或改造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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