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关于城中村改造政策,银川市关于城中村改造政策主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针对银川市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具体解答:一、补偿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银川市城中村改造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银川市关于城中村改造政策主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针对银川市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具体解答:
一、补偿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银川市城中村改造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
二、住房保障优先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银川市政府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的保障办法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制定。
三、房屋价值评估与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四、补偿方式选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银川市政府将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差价。
五、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银川市政府将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还会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进行补偿。
七、违法建筑处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银川市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律师分析:
一、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推进产业发展集群集聚。三、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四、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五、推进都市圈城市协同发展。六、建立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居住危房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贫困农户补贴标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5000元其贫困农户新房屋每户补助10000至15000元维修住房补助标准。补助标准: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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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银川市关于城中村改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