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第48条中规定的十二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保密法第48条规定了十二种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泄露、非法提供、非法获取、破坏、篡改、销毁、擅自转移、抄录、拍摄、复制、发送等行为。保密法是我国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法律。其中,第48条规定了十
保密法第48条规定了十二种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泄露、非法提供、非法获取、破坏、篡改、销毁、擅自转移、抄录、拍摄、复制、发送等行为。
保密法是我国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法律。其中,第48条规定了十二种严重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2.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3.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4.破坏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5.篡改、伪造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内容;6.销毁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材料;7.擅自将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转移至没有保密资格的人员;8.非法抄录、拍摄、复制或者记录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9.非法向他人发送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10.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获取、利用、泄露、提供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11.帮助他人获取、利用、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12.其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以上十二种行为均属于保密法中最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一旦发生将产生不可预估的后果,应当引起人们高度重视。
如果某人因为泄露国家秘密被查处,可能会受到哪些处罚?泄露国家秘密是保密法第48条中的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该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发生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保密法相关规定,泄露、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不同程度的刑罚。
保密法第48条规定了十二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泄露、非法提供、非法获取、破坏、篡改、销毁、擅自转移、抄录、拍摄、复制、发送等行为。一旦发生,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大家应当高度重视保密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二、律师的保密义务包括哪些1、律师保密义务,是指律师在执业中接触到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个人资料、信息,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公开,当然也包括不得向媒体公开,甚至不得向国家机关公开;2、律师在执业中,为了解案情,不可避免地要了解到委托人的很多资料、信息、证据,这些内容有的是委托人的隐私,有的是商业秘密,有的虽然不是隐私和商业秘密,公开了对委托人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律师都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3、律师的保密职责,是职业性质决定,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委托合同义务。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保密责任,律师的保密责任也是不能免除的。当然在委托人授权律师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律师不越权地公开任何隐私或商业秘密都是允许的;4、律师违反了保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法律分析:该法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保密法第48条对十二项严重违规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保密法第48条是对12项严重违法行为
●保密法第48条对十二项严重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进行规定
●保密法第48条对十二项严重违规行为法律
●保密法第48条12项严重违规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保密法第48条是对12项严重违规行为法律责任的
●保密法第48条是对12项严重违法行为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临律-保密法第48条中规定的十二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