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法律分析: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就职过程中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当然存在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
法律分析:
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就职过程中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当然存在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就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要看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就职过程中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当然存在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多久
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期限与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期限一致,最长不能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竞业限制协议是永久性的吗?
竞业限制协议不是永久有效的,竞业限制有时间限制,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就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
●就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的情形
●任职期间竞业限制
●入职是否有竞业限制怎么填
●是否受到竞业限制
●录用有竞业限制的员工
●竞业限制入职时还是离职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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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竞业限制选是还是否
●择业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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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就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