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可以跟农村户口弟弟分田土吗,居民户口不可以跟农村户口弟弟分田土。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农村集体成员,即居民户口的人,不能继承或分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
居民户口不可以跟农村户口弟弟分田土。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农村集体成员,即居民户口的人,不能继承或分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即使是兄弟关系,如果一方是居民户口,也无法进行农村土地的分割或继承。农村户口的人只能在自己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依照集体的决定和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分配。
户口性质的区别:
1、定义差异:居民户口通常指城镇户口,而农村户口则指农业户口;
2、权益差异:居民户口与农村户口在社会福利、土地使用权等方面存在不同的权益;
3、转换条件:居民户口与农村户口之间的转换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4、政策变化: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居民户口与农村户口之间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
综上所述,居民户口与农村户口之间无法进行农村土地的分割或继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非农村集体成员无法继承或分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是兄弟关系也不例外。农村户口的人只能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照集体的规定管理和分配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
户口在农村人不在可以分到地。
农村的宅基地的权属关系为,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民,使用权可放活。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村集体,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归村民所有,并可以继承。农村父母健在,无论子女外出多久都可在农村翻盖房屋。只要在父母健在时修缮好房屋,哪怕老人过世,只要房屋不倒就不会被收回宅基地。若是老人过世多年,宅基地荒废,只要村里默许仍可盖房。根据宅基地的使用规则,如果你户口不在农村、家中老人过世多年、家中老宅倒塌,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的宅基地,并予以重新分配。
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换一种角度说来,如果遇到那里国家搞建设征收土地,就将不再享受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在没有特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宅基地、自留地,一般当地村民也不会特别反对,毕竟在当地生活过,多少留点情面。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是按户分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土地并不属于任何个人的,它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因此要想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获得分配的土地(承包方式),要求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该条件都可以依法申请分配土地,而一旦因婚嫁、取得非农业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的话,该人使用或承包的土地会被收回,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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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居民户口可以跟农村户口弟弟分田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