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宅基地问题?,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本站由网民史辰网络整理投稿,关于北京市宅基地问题?,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的内容介绍包括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宅基地确权,北京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等内容介绍,欢迎访问阅读。
不得再申请宅基地:1.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2.通过合法继承、受赠、购买等已经获得一处住宅的;3.已经享受过国家保障性住房的;4.夫妻双方已有宅基地,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司法文书放弃住房的;5.对于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已...
《北京市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建设自用住宅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宅基地申请审批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得再申请宅基地:1.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2.通过合法继承、受赠、购买等已经获得一处住宅的;3.已经享受过国家保障性住房的;4.夫妻双方已有宅基地,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司法文书放弃住房的;5.对于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已...
近日,《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拟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查清现状宅基地底数,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基本实现“应登尽登”、颁证到户。 不动产权证书颁证到户 ...
农村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是不允许买卖的,包括宅基地上的村集体成员的财产,也不允许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员的,如果你买了扒走可以,再建或居住(村集体以外成员)都不可以。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国有城镇土地的资源是非常紧张的。因为在城市发展的过程当中,国有城镇土地基本上已经全部被分割和利用完毕。仅存的土地在使...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十一)稳慎处理因历史原因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问题”中明确,对于1982年以前划定的或因转让及房屋继承、赠与等原因形成的超出现行规定面积标准...
为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北宫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函〔2020〕59号)、《丰台区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正)》(丰政办...
验收通过的项目,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申请人、村民委员会和镇政府留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按照《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规定,根据镇政府核发的建房批复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所需材料受理编制门牌,并为...
10月31日,据“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号消息,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目前,北京市正在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调查确权登记工作。在试点阶段,本市以大兴、昌平两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为主,其他涉农区为辅,在今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