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房可以继承,安置房能继承吗 ,法律分析:要看是否对安置房享有所有权。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要看是否对安置房享有所有权。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分析: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安置房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对于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只要该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按照遗嘱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安置房应当及时提交产权证明和其他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的。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当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1、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且没有缴纳任何费用,征收人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原所有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态的一种转化,其价值的取得在于婚前,以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为基础,故安置房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予以分割。2、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由于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使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之间形成了差价,该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的,那么一般这种情况仍不能改变安置房为原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以夫妻共同财产使原一方婚姻财产产生了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一、房产是奶奶和爷爷的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房子虽然写的爷爷的名字,但是是爷爷奶奶婚后买的或者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样的前提下,奶奶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情况是这样的,房产产权的50%属于爷爷,50%属于爷爷和其他子女共有(你说的目前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如果还有其他子女早逝且有继承人的话,该继承人是可以代位继承该房产相应份额的),若是爷爷把自己享有的产权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字认可的。另外其他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如果要过户给孙女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来转让或者赠与的。
二、房产是爷爷的婚前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该房产符合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对于个人财产的认定,这种情况下,爷爷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订认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安置房可以继承给子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拆迁补偿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拆迁补偿安置房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拆迁安置房子女可以继承吗
●拆迁安置房能否继承
●拆迁安置房继承房产怎么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子女有继承权吗
●拆迁安置权益能否继承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可以卖吗
●拆迁安置房能赠与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安置房能继承吗
●安置房能继承吗
●安置房能继承吗合法吗
●安置房能继承吗怎么办
●安置房能继承过户吗
●安置房有继承权吗?
●安置房以后可以给子女继承吗?
●安置房有继承税吗
●安置房继承怎么办理
●安置房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交城拆迁房补偿案,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拆迁安置补偿的程序: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方案主要内容,征地补偿安置方式有几种: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合同补偿模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江西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江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河道整治拆迁补偿水域保护,河道整治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21年最新拆迁户补偿安置房标准,渭源县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拆迁村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21年最新拆迁户补偿安置房标准,通渭县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上海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房,上海动迁补偿新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福建农村土房拆迁补偿标准,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陵水县拆迁补偿安置标准,陵水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浐灞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灞桥区拆迁规划: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约定时间,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广安乡镇拆迁补偿办法,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怎么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包含的内容: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新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新疆拆迁补偿标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租房补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资格按照户口吗,拆迁补偿安置面积与户口有关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与物权,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安置房可以继承给子女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戴婉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