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关于拆迁低价补偿的投诉,房子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2-03 02:59:0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关于拆迁低价补偿的投诉,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投诉,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可以就补偿事宜先行协商,或者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主张协调、予以裁决,被征收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拆迁低价补偿的投诉,房子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关于拆迁低价补偿的投诉,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可以就补偿事宜先行协商,或者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主张协调、予以裁决,被征收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子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

一、房子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1、房子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房屋拆迁程序流程有哪些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

三、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征收房屋补偿应当按照征收的土地面积进行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第十一条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十二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与被征收住房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涉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3、你爷爷的建房属于你爷爷所有,而后你爷爷将部分赠给了子女,赠与也是有效的,子女因赠与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再后子女经审批拆掉原房子建设新房或在其他地方建设新房,并不因此失掉原来的房子所有权(当然拆掉房子因房子灭失而丧失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因此,拆迁部门应当按照实际征收的土地面积进行补偿,而不是所谓的扣除。

4、建议你和拆迁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农村拆迁不合理去哪投诉

法律分析:信访办,拆迁办,纪委,如果都管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政府,到时候会安排相关的人员再讨论这个补偿问题的。如果觉得当地补偿不合理,那么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并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先谈判。无果可以联系律师维权。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太低投诉有用吗

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

拆迁投诉渠道

拆迁赔偿投诉

拆迁不合理投诉电话

拆迁补偿投诉部门

拆迁问题投诉打什么电话

关于拆迁方面的投诉电话

全国拆迁补偿合法举报电话

拆迁问题如何投诉

农村拆迁投诉电话是多少

农村拆迁投诉电话是多少

农村拆迁问题找谁投诉?

农村拆迁补偿举报电话

农村拆迁不公平向那个部门举报

农村房屋拆迁投诉电话

农村拆迁举报

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去哪里投诉

农村拆迁不合理找谁反应

农村拆迁不合理找谁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苏北农村低价拆迁补偿,苏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登拆迁房怎么补偿,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立案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圣运第2845胜案】河北胜案:合法房屋遭遇低价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违建拆迁低价补偿,香堂文化新村违建补偿 法律问题: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低价补偿标准,城市拆迁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政府在征地中违法手段?政府违法征地,如何避免低价被动签约: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低价强收土地?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有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规定的高温费是哪几个月?国家规定的土地最低价额标准是多少?: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法律法规是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法律的规定是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2020年辽宁省征地补偿价格表?辽宁将定征地补偿最低价格: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最高院观点:政府不得无故拖延、低价进行安置补偿!

最高院观点:政府不得无故拖延、低价进行安置补偿!

最高院观点:征收决定发布后,政府无故迟延作出的补偿决定欲以低价征收房屋的,不予支

最高院观点:征收决定发布后,政府无故迟延作出的补偿决定欲以低价征收房屋的,不予支

河北胜案:合法房屋遭遇低价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河北胜案:合法房屋遭遇低价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贵州胜案:遭遇低价补偿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河北胜案:合法房屋遭遇低价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关于拆迁低价补偿的投诉,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平琴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